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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誰在犯傻?

和辯證法一樣,詭辯術也是古希臘發明的,它們都是古希臘廣場政治的產物。在廣場政治中,誰都想讓自己的話語勝出,這就要看誰說理說得更好,古希臘人比的就是誰的logos(道理,合理的話語)更強。邏輯(logic)就是在logos大賽中發展出來的。如果一種觀點的每句話在邏輯上都無懈可擊,這樣固然沒有錯誤,但也沒有魅力,絕對正確的話都是一些沒有新意的話。如果能把有趣的甚至錯誤的話說得合乎邏輯,兼備邏輯與想像力之長,就需要一點妙計和技巧了,人們管這種用正確的邏輯去說錯誤的話的技藝叫做詭辯。

詭辯一直名聲很壞,人們通常把詭辯術看作是以不正當的邏輯手段進行胡攪蠻纏的邪術。不過,人們雖然看不起詭辯術,但又感到它很難對付,這至少說明詭辯術也是一技之長。我對詭辯另有看法,偏要給詭辯說點好話。詭辯術實際上說明了思想中的另一種道理,如果能恰當理解,則能正當使用,或許還能夠引出一些重要的啟發。

為什麼詭辯術能從無理之處搞出道理來?僅靠胡攪蠻纏是做不到的。胡攪蠻纏與詭辯在智力水平上相差甚遠,切不可指鹿為馬。有部電視劇叫「鄉村愛情」,裡面有一段這樣的情節:一個人開別人的汽車軋壞了另一個人的自行車,在遭到索賠時,大概是這樣說的:車是我開的,可車不是我的,你應該賴那車,哪能都賴我呀,再說你自行車壞了你有損失,那我還軋壞了我自己的莊稼,我的損失就不是錢啦?你老跟我說你的損失是什麼意思呀?如此等等。這叫胡攪蠻纏,也許有趣,但不是詭辯。詭辯術利用的是高明的邏輯方法,據說,高明的詭辯術「能夠駁倒任何命題」。

古希臘的智者派哲學家善於詭辯也喜歡詭辯。有一個眾所周知的詭辯是這樣的:如果讓烏龜先爬出一段距離,那麼即使是飛毛腿阿基裡斯也永遠追不上烏龜,因為等阿基裡斯追到烏龜原來的地方,烏龜又已爬出去一小截,等阿基裡斯又追上時,烏龜又再爬出一點兒,總之,阿基裡斯只能無限地迫近烏龜但總也趕不上。當然,這一結論在事實上是錯的,但奇怪的是,這一在物理學上有毛病的論證在邏輯上卻沒有毛病。這個詭辯雖然十分有名卻還不足以搞亂腦子。另有一個更精彩的詭辯是這樣說的:一粒米落地時聽不到響聲,那麼加一粒「沒有聲」的米變成兩粒米,落地也應該沒響聲,再加一粒米,三粒米還是沒響聲,以此類推,一整袋米落地也不會有響聲。這同樣是事實上錯,邏輯上對。

這回阿基裡斯真的追不上烏龜了

智者派哲學家熱衷於故意證明一些明明錯的事情,以此顯示其高明技藝,迪翁尼索多魯斯就當眾論證克特希普斯的爸爸是條狗,這個令人汗出如漿的強大論證是這樣的:

迪翁尼索多魯斯:你家有條大狗,還有小狗,對嗎?

克特希普斯:是呀是呀。

迪翁尼索多魯斯:大狗真的是那些小狗的爸爸嗎?

克特希普斯:那還有錯?我親眼看見大狗和小狗的媽媽在一起來著。

迪翁尼索多魯斯:大狗真的是你的嗎?

克特希普斯:確實是我的。

迪翁尼索多魯斯:那麼,大狗是你的,並且他還是爸爸,所以大狗是你的爸爸,小狗是你的兄弟。

據說,這個論證的邏輯是對的,如果按照數理邏輯,就更可信了。

人們習慣於從事實的角度去評價詭辯,總是根據事實去說它是錯的,這種批評固然正確,但沒有理解詭辯家的深刻意圖。詭辯家自己也應該知道那些詭辯在事實上是錯的,他們不至於真的想否認事實,睜眼說瞎話,那樣就沒意思了。以為詭辯家在胡說的人並沒有仔細想一想詭辯到底說明了什麼問題。其實,「事實上錯,邏輯上對」這種怪事是為了說明:思想的情況和事實的情況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實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這兩種真理各有各的用處,思想上正確的未必事實上正確,事實上正確的也未必在思想上正確。例如,邏輯定理與事實的真理就常常不一致。有一條邏輯定理說的是「任意一句假話都能推出任何一句話」,這聽上去十分荒唐,據說真的有人要羅素從「2+2=5」推出「羅素是教皇」,頭腦特別好使的羅素給出了以下的證明:

(1)假定2+2=5;

(2)等式兩邊各減去2,得出2=3;

(3)易位得3=2;

(4)兩邊各減去1,得出2=1;

(5)教皇與羅素是兩個人,但既然2=1,教皇與羅素就是一個人,所以羅素是教皇。

羅素和教皇是一個人

這算笑話嗎?如果是,那也是意味深長的笑話。我喜歡羅素,他有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