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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真·善·美

真、善、美是人類古老而常新的精神價值。人類所追求的一切美好的境界,所使用的一切美好的詞彙,幾乎都可以歸結到這三個詞。正因為如此,這三個抽像而美麗的詞便可包容種種不同的理解。事實上,對於什麼是真,什麼是善,什麼是美,人們一直各抒己見,爭論不休,不曾也永遠不可能達成一致。不過,這並不妨礙我們仍用這三個詞來代表那些值得我們追求的精神價值。

把精神價值概括為真、善、美三種狀態,的確很有道理。柏拉圖把人的心靈劃分為三個部分,即理智、意志和情感,而真、善、美便是與這三個部分相對應的精神價值。其中,真是理智的對象,體現為科學活動;善是意志的對象,體現為道德活動;美是情感的對象,體現為藝術活動。當然,我們應當記住,正像人的心靈本是一個整體,理智、意志、情感只是相對的劃分一樣,真、善、美三者也是不能截然分開的,它們之間有著極為緊密的聯繫。

「真」即真理、真實、事物的真相。大多數哲學家都認為,理性是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特徵,因此,運用理性能力去認識真理乃是人的優秀和尊嚴之所在。對於什麼是真理,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夠認識真理,哲學家們有很不同的看法。不過,有一點好像是比較一致的,就是他們都提倡一種熱愛真理的精神。所謂熱愛真理,首先是指對於任何道理都要獨立思考,尋找和考查它的根據,決不盲從。所以,真正熱愛真理的人必定是具有懷疑精神的,對真理的熱忱追求往往表現為對傳統觀念和流行意見的懷疑乃至反抗。其次,一旦發現真理,就要敢於堅持。亞里士多德對他的老師柏拉圖的理論作了重大修正和批判,在談到這一點時,他說了一句名言:「我愛我的老師,但我更愛真理。」愛真理甚於愛一切,這是思想家的必備品質。在人類歷史上,新發現的真理一開始總是被視為異端邪說,遭到統治者乃至全社會的反對和迫害,因而堅持真理必須具有非凡的勇氣和犧牲精神。在包括自然科學和社會意識形態在內的人類各個思想領域中,多少革新者為了堅持他們心目中的真理而歷盡苦難,甚至獻出了生命,他們所發現的真理也許又會被後人推翻,但他們熱愛真理的精神是值得世世代代永遠尊敬的。

「善」有兩層意思。一是指個人的善,即個人道德上、人格上、精神上的提高和完善;二是指社會的善,即社會的進步和公正。這兩方面都牽涉到理想和價值標準的問題。「善」的個人是好人,「善」的社會是好社會。可是好人和好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的呢?對於個人來說,理想的人性模式是怎樣的,怎樣度過一生才最有意義?對於社會來說,如何判斷一個社會是否公正,社會進步的目標究竟是什麼?這些問題並無現成的一成不變的答案,需要每個人和每一代人進行獨立的探索。我們可以確定的只有一點,就是無論個人還是社會都要有理想,並且為實現理想而努力。沒有理想,個人便是墮落的個人,社會便是腐敗的社會。

對「美」的理解分歧就更大了。這裡我不想去探討美學上的各種理論,只想表明我的這一看法:儘管美感的發生有賴於感官,例如我們要靠眼睛感受形象的美,要靠耳朵感受音樂的美,但是,如果感官的任何感受未能使心靈愉悅,我們就不會覺得美。所以,美感本質上不是感官的快樂,而是一種精神性的愉悅。美能陶冶性情,淨化心靈,概因為此。一個愛美的人,在精神生活上往往會有較高的追求和品位。

這顆心少了哪一塊都不行

由此可見,真、善、美的確是不可分的。理智上求真,意志上向善,情感上愛美,三者原是一體,屬於同一顆高貴心靈的追求,是從不同角度來描述同一種高尚的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