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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和理智

對不公正的抵制,通常都是通過憤怒的辯論進行的。挫折和憤怒有助於激發我們,可是為了評價和效力,最終我們必須依賴理智的審思,來獲得對這些抱怨(如果有的話)的理由以及能做些什麼來解決深層次問題的可靠和可持續的認識。

女權主義先鋒和思想家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在「為女權辯護」的過程中,很好地說明了憤怒和理智的雙重功能。[3]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對於需要徹底摒棄女性壓迫的討論中,帶有極大的憤怒情緒:

讓婦女享有這些權利,她會具有男性的優點,因為當婦女獲得解放時會變得更加完美,或者維持這種賦予婦女弱者地位的權威體系。如果是後一種情況,方便的做法是和俄國進行新的皮鞭貿易。父親總是會在婚禮上將這作為禮物送給女婿,丈夫也會以此來管束整個家庭,手握其家庭唯一主宰的權杖,而不觸犯任何現有的統治,因為他是家中唯一有道理的人。[1]

在關於男性權利和女性權利的兩本書中,沃斯通克拉夫特的憤怒不僅僅只是出於女性所遭受的不公平,而且也針對其他受到剝奪的人群的遭遇,如美國和其他地方的奴隸。[4]然而,她的經典著作最終落腳於對理性的強烈呼籲。在憤怒的措辭之後,是沃斯通克拉夫特希望其反對者加以思考的理智的辯論。沃斯通克拉夫特的《為女權辯護》一書是寫給塔列朗佩裡戈爾(TalleyrandPerigord)的。在給此人的信中,沃斯通克拉夫特重申了她對於理智的強烈信念,並以此結語:

先生,我希望能對法國的情況作些瞭解。當你們法國修訂憲法以體現對於女性權利的尊重時,如果能夠充分證明是理智呼喚起這種尊重,並為佔人類總人口一半的群體大聲呼籲公正,那麼這能夠證明我的原則嗎?[2]

這種不公平既是沃斯通克拉夫特所處的18世紀世界的典型特徵,也存在於我們當今的世界中。憤怒使我們去調查那些持續的不公平背後所隱藏的觀念,但並未影響理智在其中所發揮的作用和運用的範圍。儘管沃斯通克拉夫特不同尋常地把憤怒和理智放在了同一本書裡(事實上,是緊挨在一起的),但如果在表達出不滿和失望之後能對這種憤怒的合理基礎進行考察的話(或許是由其他人進行的),那麼即使僅僅是這種純粹的表達也能夠推動公共理性。

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堅持對於公共理性的訴求,是我在本書中提出的正義方法的一個重要特徵。與人類對於其他問題的認識一樣,認識正義的要求,不再只是一個孤立的過程。[5]當我們決定如何推進正義時,就存在對於不同地方和不同視角觀點的公共理性的基本需求。然而反對觀點的存在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解決所有相互衝突的緣由,並在每一個問題上都達成一致。完滿的解決既不是一個人其自身理性的要求,也不是包括基於理智思考的正義理論在內的合理社會選擇的條件。[6]

[1] Mary Wollstonecraft,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1792);in Sylvana Tomaselli(ed.),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Men and A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p.294.

[2] 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1792),in Tomaselli(ed.)(1995),P.70.

[3]在這本書的前面部分,我已經討論並多次提到沃斯通克拉夫特的著作。我對她的著作的討論也見「Mary,Mary,Quite Contrary:Mary Wollstonecraft and Contemporary Social Sciences」,Feminist Economics,11(March2005)。

[4]關於沃斯通克拉夫特對埃德蒙·伯克支持追求獨立的美國白人的自由,卻忽視了奴隸問題的憤怒評論,第5章「中立與客觀」已進行過討論。

[5]正如在第5章中討論的那樣,交流和思辨對於理解和評價道德和政治主張具有重要的作用。關於這一點,也見Jurgen Habermas,Justification and Application:Remarks on Discourse Ethics,translated by Ciaran Cronin(Cambridge,MA:MIT Press,1993)。

[6]第8章「理性與他人」和第9章「中立緣由的多元性」考察了理性與合理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