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圖用來支撐某個事實斷言的證據,或是用來支撐某個規定性結論的一堆過硬的理由,都可以解釋成不同的含義。理由一般並不都是一目瞭然和不言自明的。我們已經不止一次地見到,結論只有在某人對理由的含義進行特定的解讀或者假設之後才能得出來。
如果你對理由的含義進行不同的推測,那你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因為我們所有人都具有不同水平的認知準確度、不同的參照體系和先驗知識,對哪些假設更為可取我們不斷表達不同意見。我們從理由當中得出不同的結論是因為我們的背景各不相同,目標千差萬別,這樣我們在決定將理由和結論連起來的時候必然會被不同的假設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