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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不能證明因果關係

我們生來就喜歡「見到」相互聯繫的事件,或者「相繼發生」的事件,這些事件環環相扣互為因果。也就是說,我們得出如下結論,因為特徵甲(如消耗的能量棒[1]的數量)與特徵乙(如在一場體育運動當中的表現)之間有聯繫,就可以說甲引起了乙。下面再舉一個按這種思路進行推理的例子。

你有沒有注意到隨著街舞音樂越來越流行,越來越少的年輕人去參加教堂活動了?這樣的音樂正在引起年輕人道德品質的下滑。

如果我們這樣思考問題,那麼我們常常會大錯特錯。為什麼?通常情況下有多種假設可以解釋為什麼甲乙兩者相繼發生。實際上,至少有四種不同的假設可以解釋任何一種這樣的關係。知道這些假設是什麼可以幫助我們找到替代原因。讓我們舉一個研究的例子來分別看看它們是什麼。

最近的一項研究報告指出「吸煙可抵抗流感」。研究人員分析了525個煙民,結果發現67%的煙民在過去三年裡從沒有得過一次流感,他們推測說香煙燃燒時產生的尼古丁殺死了感冒病毒,讓它無法傳播並引發疾病。

在覺得不舒服的人紛紛開始吸煙來預防感冒的侵襲之前,他們應該好好考慮下面四個對這項研究發現的可能解釋。

解釋一:甲是乙的一個起因。(吸煙確確實實殺死了感冒病毒)。

解釋二:乙是甲的一個起因。(從來不受流感病毒侵擾的人更有可能會繼續吸煙。)

解釋三:甲和乙有關係是因為第三種因素——丙。(吸煙和不患流感因為第三種因素聯繫在了一起,比如說吸煙以後經常洗手阻礙了流感病毒的傳播。)

解釋四:甲和乙相互影響。(不常患感冒的人有吸煙的傾向,而吸煙有可能影響到一些潛在的疾病。)

記住:有相關並不能證明存在因果關係!

但是大多用來證明因果關係的證據僅僅建立在相關的基礎之上。當你發現一個作者指出兩者的特徵之間有聯繫來支持他的一種假設,記住要問他一句:「有沒有其他原因也可以解釋這種聯繫呢?」你可以用下面這個研究來檢驗一下自己的猜測。

最近一項研究報告指出「冰激凌會導致犯罪」。研究人員研究了美國十大城市過去五年冰激凌的銷量和犯罪率的大小,結果發現隨著冰激凌銷量的增長,犯罪率也呈現出上升的趨勢。他們由此推測吃冰激凌在人大腦裡誘發一種化學反應,促進了人們的犯罪傾向。

我們希望你現在能明白,吃冰激凌的人根本無須擔心他們馬上就要以身試法變成罪犯。你能想到哪些替代原因?難道就沒可能夏天逐漸升高的氣溫是冰激凌銷量(甲)和犯罪率(乙)二者間產生聯繫的原因嗎?

將因果關係和相關關係二者混淆起來,既可以理解,同時又異常危險。雖然原因確實先於結果出現,但先於結果出現的還有很多種其他因素,而其中很多不是引發結果的原因。

仔細分析上面提到的為什麼事件之間可能會有聯繫的四種可能的解釋,你現在應該能夠辨認出兩種常見的因果關係的推理謬誤了:因果混淆謬誤[2](confusion of cause and effect fallacy)和忽略常見原因謬誤[3](neglect of common cause fallacy):

[1]一種補充能量的棒狀食品。

[2]因果混淆謬誤指將事件的起因和結果相混淆或是認不出兩件事之間可能是相互影響的關係。

[3]忽略常見原因謬誤指認不出兩件事之間之所以有聯繫是因為常見的第三種因素在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