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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英語學習的自我培養

學習英語的目標有四:視為科學習之,視為歷史明之,視為娛樂悅之,視為工具用之。我只關注其中一點:視為工具用之。語文學和語法學將之視為一門科學,分別以詞和句為研究脈絡,釐清各自紛繁複雜的發展過程,發現潛於詞句背後的語言規則,好比從移動的點點繁星,春日的簇錦繁花中尋求規律。此種思路固然重要而且也有趣,但在此我並不推介,因為我希望大家關注的僅僅是那類脫離群書厚冊的英語學習。同理,我也不主張視其為歷史明之,雖原因差強人意。現今的英語文學源遠流長,可能比其他任何民族的文學都更充滿吸引力。文學傑作接連湧現從未間斷,此乃人類其他任何語言所難以匹敵。每個說英語的人都賦有一種天資,激勵我們去追溯從撒克遜人時期一直到詩人丁尼森和吉普林時代的非凡發展歷程。文學還有其勝過其他任何藝術研究的優勢,即每個人都可以研究經典原作,而不用依賴於複製品,比如繪畫、雕刻和建築,也無需依靠媒介表達,比如音樂。在當下,要把經典作品視為歷史來研究,大多必須投入充足的時間和持續的關注,而這對本書的大多數讀者而言是無法承受的。我們大多數人不能持續地關注現今強大的文學,只有通過和早期文學的聯繫,後期文學的發展才顯得更加有趣。如果必須碎片式地閱讀文學,我們的注意力則只會停留在那些能夠提供至美和允諾極樂的文學段落上。換言之,如果不是從歷史的角度學習英語,或許可以從娛樂入手。在我們的詩歌、小說、散文、戲劇等創造的無盡財富中,每一部分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養分、修正和慰藉。一個人無論多忙,如果沒有自己熱愛的作者——他真正的朋友,那麼他是不明智的。因為熱愛一個作者,可以讓他在工作間隙有一席避難之地,他與作者的親密關係可以讓他有限的存在得以擴充、完善,從而讓他變得心平氣和,大膽英勇。然而,英語作為一種樂趣主要取決於個人喜好,這樣我就無法為這類人提供普適法則了,因為吾之蜜糖可能成為彼之砒霜。就文學的樂趣而言,有些無法預測,有些反覆無常,它沒有精準的規則可言,試圖承擔引路人角色的人的格言顯得並不準確。雖然我相信許多建議的提出對年輕的「文學逐樂者」有所裨益,讓他們游移不定的思想變得明智,但在此我並不打算著手其繁、出計獻策。驅散樂趣的喧囂,剝離科學的外衣,英語就是個工具。我們的語言無時無刻不在塑造大腦中的思維,充當與他人交流的工具。我想提請大家掌握這不同尋常的重要工具,讓每一位聽到我想法的人都不再滿足於自己對這個工具的使用。

文學的力量其重要性勿需長辯。眾所周知,沒有它,人類的才智就會變得殘缺。莎士比亞曾說:時間只能對愚昧無言的種族猖狂。[1]文學及置身於其中之人都會藐視不會用言語表達之人。我們和文學之間相互依存,通過彼此之間敏捷充分的交流,才能使每項計劃順利完成。做不到這一點的人其個體資源就會匱乏,因為人只有在被說服之時才會做我們期望之事。因此,口才成為生活的主要手段之一。這種手段既外顯於表達,又內存於心智,因為語言表達和思維能力是一個整體。我們並不是首先擁有完整的思維,然後才將其表達出來。正是因為外在語言的表達可以使心智這一形成本源變得更具延展性、敏銳性和豐富性,所以,一段時間不說話的人很有可能會發現自己無話可說。同樣,借助於語言表達,我們可以使自己的價值和聲名長久流傳。語言是脆弱的,但它的持續性特徵使得它與其他人類欲求之物,比如健康、財富、美貌等之間出現了較大的價值差異。後者即使為我們擁有,但很有可能因一些變故而被剝奪,所以我們總是惴惴不安。但是,文學的力量一旦為我們所有,就可能比其他任何東西都更加屬於我們自己。憑借自身的存在,它會繼續發展並不斷充實,直到隨著人肉身的隕滅而消散。因此,相較於健康、財富、美貌,擁有文學風格才更能被稱為人。優秀的鑒賞家已經發現,終極的修養是在文學風格中,並且還說只有語言有力量有美感的人是有修養之人。有人說,文明的至高終極產物也就是二三人同處一屋交談,讓說話的我們與我們所使用的語言之間產生相應的密切聯繫。因而,在我們和我們的語言之間也就相應地出現了一種特別的緊密聯合。我們對自己的言談就像對自己的舉止一樣敏感。年輕人對著書之人充滿敬畏,幾乎視其為神。說話人言語優雅則會是眾人欽羨的對象。

文學天賦能迅速得到人們認可並引起艷羨,但這也造成一種奇怪的假象,似乎文學天賦是擁有者與生俱來的一種神秘特質,是不具備這種特質的人難以企及的。而事實正好相反。在人類所能中,沒有哪一樣能比駕馭語言更自由更可靠。毋庸置疑,有的人確實有學習語言的天資,就像有的人天生擅於耕作,有的人長於航海,有的善為人夫一樣。但是,最有效的始終是後天的付出。堅持不懈、悉心謹慎、辨別觀察、獨出心裁、百折不撓這些品質才是其根本保障。至死英語都說不好的人要怪也只能怪自己沒品,因為如果病語能被繼承的話,它也就能被消滅。我希望提供一些方法,讓英語說不好的人說得好。鑒於空間有限,也因為我想留名,所以我把所有我要說的歸結為四個簡單的準則。如果堅持遵從,那麼任何人都可以有效地將英語作為一種工具掌握好。

首先,「悉心留意自己的言語」。通常認為,若有人要尋求文學的力量,他會走進自己的房間,認認真真寫好一篇文章去發表,但這其實是本末倒置的。動筆一回,已是言說百次。最忙碌的作家一年產出不過一卷,還不及他一周的言談。因而,人們總是通過言語來判定一個人是否掌握好了自己的語言。如果一個人在九十九次的口頭言說中都很馬虎懶散,那麼他在第一百次的筆頭寫作中也幾乎不可能做到揮斥方遒、嚴謹正確。文如其人,人有千象。懶散懈怠導致語言無力,精力充沛則使表達充滿活力。我知道順應新領域做出調整經常是必須的。優秀的演說家伏案落筆時會感到無所適從,而優秀的作家唇口開闔時又會語無倫次。在言說和寫作之中,有些人只是長於其一,不能兼攻兩項。但這種情況其實是比較少見的。通常,語言一經掌握,就均可服務於言談與寫作。由於口頭練習的機會遠遠多於書面寫作,所以在培養文學功力方面,口頭表達尤其重要。我們可以公正地講,成績斐然的作家也是巧舌如簧。

口頭言說的決定性影響力在幾乎所有偉大的文學時代都留有印記。荷馬史詩是說給耳朵聽的,不是寫給眼睛看的。荷馬是否會寫作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精於口頭言說,熟知它的每一個特質:精確、生動、言簡、意賅、易懂,而寫作往往與刻板聯繫在一起。在那些流暢圓潤的詩句中人們隨處都能聽到聲音的迴響,所以詩人赫西奧德的格言能很自然地口口相傳,歷史學家希羅多德的故事也可以由爐火旁的老人講述。早期的希臘文學富有創造力,且繁言多語。它的顯著成就在於沒有文學註釋,從而給人感覺行文排列不按慣例,而是明顯出於自發——簡言之,這是口頭文學,而非書面文學。這個趨勢在希臘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在其頂峰時期,戲劇是當時的主要文學形式——而戲劇的高貴、連貫與明晰都只是靠言語來實現的。柏拉圖秉承了戲劇這一文學表達先例,因襲導師蘇格拉底的風格,將「對話」作為探討哲學的媒介,把哲學講得活潑、生動,甚至任性,而這些都是最出色的對話才能顯示出的特質。這一傾向並非希臘人獨有,我們的文學也表現出類似的趨勢。學究的時代是頹廢的時代,對話的時代才是輝煌的。英國作家喬叟與希羅多德一樣,是個講故事的人。他效仿前人,在歐洲大陸上用討人喜歡的故事取悅宮廷。在偉大的伊麗莎白擴張時期,莎士比亞和他的同伴們並不關心文學出版。馬斯頓在他一部作品的前言中寫道,他為刊發自己的作品致歉,若非一些無恥之徒在劇院聽了劇後先行刊印了拙劣的版本,他也不會出此下策。安妮女王統治時期的文學大家雖然已經遠離戲劇形式的創作,但仍舊以口頭言說的形式來塑造理想的文學。《旁觀者》中的文辭,蒲伯的詩篇,這些都會被參加晚宴的儒雅文士引用。這些引辭簡潔明瞭、品味高雅、輕觸淺沾、機智警世,能避免引起任何可能的情緒波動、爭議辯駁或者溝通不暢,而這些正是儒雅之士的言談特點。實際上,任何基於書本思想而非活生生話語的文學,其活力都很難持久。假如不把言說觀念擺在首位,表達內容就會被延遲,會被精細的措辭耽誤,從而失去它的自然和現實感。女性最擅長講話。當我注意到英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三個時期剛巧都是女性執政時,有時會陶然自樂。

有幸的是,英語學習的自我培養主要得靠口頭說,因為不管我們做什麼,我們總是要講話。就掌握好一門語言的概率來說,最窮和最忙的人與悠閒的富人相比並沒有多大的劣勢。的確,在一些情況下,源自於社會鼓勵與認可的強大動力可能會有所缺失,但學習者堅定的目標感足以彌補這樣的不足。對用詞井然美的認識,強烈的慾望,挫敗之時的耐心,對每一次機會及時把握,這些都是讓人迅速掌握語言能力的基本特質。關注自己的言語,這就是你要做的。當然,還需要明確的是要關注你話語的哪些方面,我發現有三個方面特別重要——用詞準確、膽大、詞彙量。下面我來分別談一談。

顯然,好的英語一定是用詞準確的英語。言語要符合思想,就像戴手套,不能太鬆也不能太緊。太鬆會在表意之餘留下大片空白;太緊又會阻礙深度理解。兩種危險之下,松的弊端更突出。有些人,他們表達意思時用詞吝嗇至極,但凡不熟悉話題的人都不能迅速會意。喬治·赫伯特和愛默生的語言,很多人聽了都會走神。但吝嗇生硬的演說家還是少數。很多情況下,詞並不指示任何事物,它們只是被拋出來,表達模糊的不確定的意思或一種籠統的情感。任何人想要練習語言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學會準確表達自己的想法,明確知道自己想要表達什麼,然後只挑出能讓聽眾準確會意的那些詞。因此,兩個字能表達的就不要用三個字。用詞越少,越一針見血。簡潔不僅是笑話的精髓,更是妙語的靈魂,此處妙語等同於智慧。能把複雜問題三言兩語說清楚,這是大師。因為他所追求的是堅實的質地,而非刺繡式的重疊裝飾,所以美是對多餘的淨化。在許多段落中,通過用安靜的詞替代喧鬧的詞,刪掉類似「很、非常、極其」等詞,以及那些體現「文采」的辭藻華麗的語句,整個段落就活色生香,美不勝收了。本·瓊森曾這樣描述培根的語言:「我所在的時代出現了一位偉大的演說家,他的言詞充滿了吸引力。沒有人能像他那般用詞簡短、緊迫、落地有聲,講話不空洞不閒散。他的演說有他的優雅,聽眾咳嗽一下或是向一邊張望一下都會是一種損失。他講話時他就是主宰,讓他的評判者在他的判定中憤怒或是喜悅。」這樣的人具有語言的操控力,他們的言說「簡潔有力」。但要做到如此精準是要花功夫的。訓練過程中,每個詞都要「過牙關」。有些貌似是我們所指,實則並非我們本意。如果我們對自己的意思或者話語無法確定,停下來,想好再說。準確不會不請自來。會說幾種語言的人,可以試著把一種語言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看意義是不是得以完整傳遞,進而做到準確。只會說母語的人可以試著定義自己經常使用的詞,也可從中獲益。下定義的習慣不會與精確相左。但丁曾驕傲地說即便苛求韻律他從未言不由衷。在無須苛求韻律和嚴密推理的情況下,我們漫不經心的講話,很少能用語言完全地表達自己的意思,自己的表達也很少就是心裡的所想。協調思想與話語保持一致就需要有一種講真話的持久意志力,因為每一次的用詞不當都會有些許言不屬實。我們腦子裡想的是一回事,說給聽眾的又是另一回事。道德目標並不能讓我們免於這種不真實,除非這一目的足以激勵日常言語練習,直到我們有能力做到言必實。我們一次又一次地對邪惡緘默,就是因為我們尚未獲得真實善良的能力。

但我終究不希望我的每一位聽者完全贊同我的上述觀點。因為關注意識這一點有些蒼白。縱然意識對實現目標很重要,但如果控制得太直接,太在乎,就又會導致猶豫不決,語言軟弱無力。拿彈鋼琴來說,一開始我們挑出的只是獨立的音符,但只有彈了幾個音符之後,才能產生音樂,雖然我們並沒有在意這段音樂是如何形成的。同樣的道理無處不在。有意識有選擇的行為是初級的、劣等的。人們並不信任這種行為,更確切地說,不信任實施這種行為的人。如果有人跟我們說話明顯在研究他該如何用詞,我們會轉身而去。他的語言可能是很好的課堂練習,但不能用來交談。因此,我們的言說要有說服力,除了要準確、簡潔、精煉外,還應當膽大無畏。我們追求的不單單是準確,我們追求的是準確以及膽大。英國演說家、政治家福克斯說過,他習慣於匆忙地講一段話,然後指望萬能的上帝將他從中解救。我們講話的時候也必須這樣。我們一定不能在一句話開始之前,就先確定好結尾。如果這樣做了,就不會有人想聽那個結尾。開始就是開始,需要說話人與聽眾雙方都全神貫注,害怕繼續會毀掉一切。我們必須得給自己的思路開個頭,不要把韁繩勒得太緊,也不要在馬兒稍一跳騰時就膽怯。當然,我們要在英勇中保持冷靜,用之前提到的自制力力求準確,但也不必太過緩慢前行,不然就拘謹了。謹小慎微比粗心大意更糟糕。我們要想追求語言優雅靈活,就必須學會放手自己的思想任其奔跑。要習得英語,我們需要培養英語母語者才具有的那種自發性,這是自相矛盾的嗎?未經訓練的語言沒有多少價值可言,它不受控制,雜亂任性,無法達到預定目的。不過,從另一方面來看,缺乏勇氣的言說,無論它有多麼恰如其分,一定是無關緊要的。所以,精確與膽大應該合二為一。做到這一點很難,但只要我們還只是擁有其一,就永不該滿足。

但是二者是否真的就像乍一看那麼互不相容呢?或者說,沒有後者的輔助能實現前者嗎?假使我們相信詞語本身並沒有價值,只有當它們真正用來表述經驗時才會有對與錯,那麼我們會覺得自己是為了表達準確而不得已臨時選擇詞語,並將它們以之前不曾有的組合方式整合在一起,明確表達出我們自己而非他人所看到的或感受到的東西。我們並非天生準確且大膽,原因可能有二。首先,我們對自己的經驗有些模糊,觀察不敏銳,想法不透徹,所以我們的語言沒有個性。其次,受習慣的鉗制,我們傾向於根據別人之前說的話來調整自己的話語。前一個問題的解決辦法是將目光關注於客觀事物,而非聽眾或自身;後一個問題則需要我們把語言的生動性置於正確性之上。反之,如果將正確性置於生動性之前,那麼措辭就會相當平庸,變成一板一眼的「女教師英語」——這種表達產生的乏味感卻是以犧牲那麼多栩栩如生、充滿想像、鏗鏘有力的詞為代價的。當然,我們必須使用人們能聽得懂的詞。能做到這一點,語言就可以自成一體,遵從我們自己的特殊需求。「任何時候,」托馬斯·傑弗遜說道,「如果一點小小的語法失誤能讓思想更濃縮,抑或一個詞就能代表一句話,那麼我們就無須在乎語法。」亨利·沃德·比奇曾對一個指出他布道中語法錯誤的人說:「當英語成為我前進的羈絆時,我不會讓它得逞的。」無論是作家還是演說家,但凡是知道哪些詞最能表達自己但又不敢表達的,他的話就都不能讓人心悅誠服,而這與其他人是否有過類似表達無關。在品評價值方面,我們不要用一些消極標準來麻木自己。偉人的特徵不是不犯錯,而是做事游刃有餘。

然而,這種大膽的精確,雖正是這一點將卓越的演說與平庸的演說區分開來,卻都是只有掌握大量詞彙的人才能實現的。我們普通人的詞彙量少得可憐。因此,每個人要提高自己的英語,就要費大功夫系統地擴大詞彙量,這一點很重要。字典包含約十萬多單詞,普通人掌握大概三千。這是因為普通人只有三四千字的內容要說嗎?根本不是。這只是因為愚鈍罷了。聽一下小學生講話,他掌握十幾或幾十個名詞,六七個動詞,三四個形容詞,以及足夠的連詞和介詞,然後就能把想說的組合在一起。這種普通的表達與霍布斯對自己的作品《自然狀態》的描述很像:「孤獨,可憐,令人生厭,簡單粗暴」。事實上,我們會陷入這樣一種思維:好詞佳句都屬於別人,與我無關。我們就像是繼承了一大筆財產,卻要堅持硬板床和粗衣陋食帶給我們的不便。我們也從不旅行,消費只限於可憐的生活必需品。要問這樣的人為何讓大筆的財富躺在銀行而自己生活得如此吝嗇,他們也只會回答說因為他們不知道怎麼消費。但是這值得去學習。彌爾頓能夠使用八千詞彙,莎士比亞則能使用一萬五千。我們談論的話題都是這些前輩先賢所涉及過的,除此之外,我們還擁有自行車、科學、工人罷工、政治聯合體等現代世界的複雜生活方式。

那麼為什麼我們不願意擴大詞彙量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呢?這個問題問得沒有道理。沒有為什麼,就是懶,懶到讓自己都不舒服。我們詞彙有限,活得粗糙,不去改進人際交往,不去提煉自己的思想,而思想與話語相互依賴,相輔相成。比如,所有的憤怒我們都只用一個詞「aggravating(惹人生氣的)」——不去考慮這個詞可能是令人不快、讓人惱怒、得罪人、惹人生厭、招人心煩或是讓人抓狂,也不去在意我們魯莽的用詞會埋葬本來很便利的那個詞,而這只需要我們注意一下「程度遞增」的細微差別即可——我們就像廚藝不佳的廚子,不管是煎炒,燒烤,烘焙還是燜燉,都只用油炸鍋,然後又質疑為什麼菜品都是一個味兒,而隔壁人家的飯卻那麼香。讓每一個想見證自己成長的人都下定決心每週學習兩個新詞,要不了多久,世界多樣化的無窮魅力就會體現在他的言語中、思想中。我知道大家首次使用新詞時都會驚訝,就像鞭炮在街區爆炸一樣。我們四處張望,看看是否有人注意,但發現沒有,這就壯了自己的膽。一個詞使用三次後會自然地從舌尖流出,然後永遠成為我們的一部分,生活從此以後不會再缺少它。每個詞都會代表它自己的觀點,揭示事物特定的一面,描述其他詞所無法描述的那一點重要性,因而為解放我們受抑制的言語和思想貢獻綿薄之力。

但有一點我必須提醒,以此來明晰我的意思:增加我們現有的可憐的詞彙儲備並不意味著使用那些日常對話中很少見的怪異、誇張表達或專業術語。我的目的恰好相反,我只是讓措辭的人用他掌握的英語資源表達得地道、個性。詞彙貧乏通常源於保守,源於我們不加批判地接受自己所屬階層的習慣。我的家人,我最親密的友人,他們都有自己的措辭,還有很多得到認可的詞,在書本中通用,謙虛智慧的演說家也會使用,可我們不去學。我們的階層一向不習慣使用「措辭」、「通用」、「範疇」、「貧乏」、「迄今」、「傳達」、「缺乏」——絕不是這些詞不常用,而是用了這些詞會顯得把自己和與自己智識相當的人分離開了。就像是我不喜歡去穿那些在別人身上看著很合適,卻與我自己的平凡生活圈子格格不入的衣服。然而,如果我這圈子裡的人都如此,整體的寒酸氣則更加凸顯。所有人的談話都盡量壓窄自己的詞彙到最薄弱。我們應該試圖對自己小圈子的每個人都逐漸施加一些影響,給他們一些不至於造成驚嚇或製造距離感的刺激,好讓我們免於單調乏味的常規和慣常。不大膽一些就無法做到真正的友好。一天天擴大的詞彙量帶來的小衝擊,對我們和我們的朋友都很可能是不那麼令人愉快的。

這些就是口頭言說的妙處。如果要培養自己的英語使用能力,我們就必須讓自己的日常談話準確、大膽、豐富。我堅持強調這些特質,是因為在我看來所有的文學功底,尤其是大忙人的文學功底,都植根於精湛的口頭表達。根在此處,成長可見在他處。接下來我們進入到下一個準則,如果前面的準則已深入人心,那麼後面的內容只需簡短討論即可。

第二點,「歡迎每一次的寫作機會」。儘管口頭言說的重要性我們已經做了討論,但它也並非萬能。它不能教人謀篇佈局,因為言語間隔太短。口頭談話以句為單位進行,基本上用不著段落。我說句話——十幾二十個詞,然後就等著朋友回給我幾十個詞。這種溫和的交流可持續幾小時。但如果一方連續說上五分鐘不間斷,另一方就會感覺他沒禮貌。那樣就不是談話了,而是演講。簡短的單詞組合構成的日常交流提供了極好的機會鍛煉我們用詞準確、膽大和豐富,但它無法提供足夠的空間提升我們的組織能力。如果我們要闡明B與A以及B與C的關係,就必須要很長的表達。雖然每一個部分都是獨立的,我們要能通過流暢的語言組織把部分整合成緊密聯繫的整體。這一整體就是我們常說的文體。少了它,任何寫作都是敗筆,因為事實上,它不是一篇文章,而是很多個片段的雜糅。為便於閱讀,或達到一種預期的效果,整體性是必要的——一系列的陳述、軼事、引語、論證、幽默嘲諷、訴求,都「共同朝著一個方向發揮作用」。文章的統一性也要求各個部分具有統一性。把散亂的句子拼在一起,湊成一個段落,甚至只用無力的連接詞「和,和」把它們聯繫在一起,這樣做遠遠不夠。一句話必須只說一件事;一個段落必須只說一件事;一篇文章也必須只說一件事。每一個部分是一個初步的整體,整篇文章就是一個完成的整體。然而,基於一堆東西組織出一件事情的能力不是與生俱來的。它需要有創造性,同時又能自我約束,關注效果,能在草稿階段就預測結局,還要遵循發展主題的各類需求,同時做到對任何引人入歧途的突發奇想充耳不聞。簡言之,好的作家需要是藝術家。

現在,年輕的作家本能地意識到上述寫作要求的重要性,並為之恐懼。他知道自己這樣邁向「辛勞的一生」是多麼欠缺準備。他坐在桌前,看著一頁白紙,不寒而慄。要讓他知道,不寒而慄是正常的。我清楚地記得自己還是年輕小伙子的時候,十分崇拜一位有著豐富經驗的修辭學老師,他說在他看來人類所知道的所有工作中沒有比寫作更難的了,那一刻我特別開心。在那之前我一直以為只有我寫作時才舉步維艱。老師的話鼓舞了我,使我有勇氣再次嘗試,因為我知道全人類都和我同病相憐。不明白這一點就不要寫作。不寫作,年輕的作家就也不用遵循我的上述準則,不用尋找機會去寫作了。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這才是面對寫作的新方式——把寫作當作一種機遇,一個機會,而不是強加的負擔。這樣一來,寫作就不會缺乏獨創性,也不再是一樁苦差事。相反,每一部分都會是珍貴而必要的台階,讓我們通往駕馭寫作的路。對於那些靠寫作吃飯的人而言,基本不會有這樣的機會,因為只有把寫作當作練習才會是自然的。但是說到這一點,不能因為練習就可以是二等品然後矇混過關。不管是寫給朋友的信件,寫給老闆的報告,還是寫給報紙的通訊,都要懂得有開頭,有發展,有結尾。大多數寫作都沒有這麼合意的結構,這些都是優秀作品的專有。記住,要讓作品有美感,必須要注意首先寫什麼,其次寫什麼,然後寫什麼。

然而關於這個主題,我必須要祝賀當下的一代,因為比起我的年代,他們優勢多多。如今孩子的成長,比我們那一代要幸福。他們不會覺得鉛筆是折磨人的工具,口和筆基本沒有區別。從他們離開母親懷抱的那一刻,他們手中就已經握著筆了。他們被鼓勵在紙上描述他們感興趣的小鳥、朋友及探險經歷。他們的寫作課基本和口語課一樣多。他們在還不知道寫作是什麼的時候就開始學習寫作。其中的一些幸運兒,希望他們會發現我悲哀地用來描述寫作之難的語言有些鋪陳過度。我還想說,因為寫作的熟練程度與頻率最為相關,我認為新聞工作者非常幸運,因為他們一直在寫作。現在對新聞產品普遍會有貶低,但我並不認為對他們要有如此苛刻的要求。毫無疑問,新聞寫作是非常倉促的工作,帶有倉促的印記。但在我看來,新聞出版的英語書寫中達意、生動、信息量大的句子比比皆是,這比以往任何時代出現的頻率都要高。書面文學和口頭文學之間的界限正逐漸打破,這一現象既有好的影響,也有不好的影響。大家似乎都在寫作,不管是韻文還是散文;如果說高質量的寫作不會經常出現,另一方面粗魯拙劣晦澀的寫作也不多見。一種簡單直接的英語文體正在確立其地位。整個民族都在學習書面文學。在這種情況下,那些意識到自己英語薄弱的人就更有必要立即認真地培養自己的語言能力。

第三條準則是「想著他人」。我一直在強調英語學習中的自我培養,這似乎只涉及一方,也就是我們自己。但實際上每一話語都涉及兩方,其目標是社會性的,其目的是交流。毫無疑問,儘管說話時我們半路上會被自我表現的慾望驅使,但只有當另外一方能夠從說話中有所獲取時,才能夠為說話找到正當理由。因此,任何言說或寫作都是雙向的過程,從我開始,向他滲透,雙方都需要給予關注。我所說的就是我想說的嗎?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我所說的話組織得夠清晰,足以讓聽到的人都理解嗎?這個問題同樣事關重大,但卻更容易被人忽略。我們只顧及表現自己,而忘記了對方。我們匆忙地說出那些毫無目的的話,只為一己輕鬆,不去考慮它們是幫助還是阻礙聽話人的理解。我們大多數人都極為缺乏想像力,無法從自己的世界走出,去接受另一種思想,而文學藝術家卻一直致力於此。他能夠輕鬆自如地把兩種生活合二為一;或者說,他已經能夠讓自己把別人的生活看得更為重要,並且認為自己的舒適、喜好和勞動都是從屬於為他人服務的。所有認真的文學作品隨時都在擔此重任。我必須痛苦地寫作,讓他人能夠輕鬆閱讀。我必須找出他人的所想所需,然後去滿足他們。

寫作時,我必須不停地審視每一行字,盡量保證這些話不遭牴觸,而且還能讓我的思想進入到不同的思想中去。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必須在不削弱我本意的情況下,微調我的意思。這樣組詞或那樣組詞能讓意思明白嗎?這種表達順序是有助於快速理解還是會阻礙理解?為了順從讀者的閱讀方式,讓他感受語言的愉悅,我要擱置自己性情中的哪些任性呢?而且,我要接受讀者性情中的哪些任性,並將它們作為固定的事實來進行自我調整呢?這些都是嫻熟的作家一直自問的問題。

這些問題,不只是文學問題,同時也是道德問題。欲取之,必先予之。這一黃金法則同樣適用於寫作。每一位懂行的作家都有為僕意識。忍受艱難是他的職責,這樣他的讀者才能免於辛勞。不能讓讀者付出哪怕一點點的精力去排除理解障礙。因此他無權說出不考慮他人的言語——我是指那些不能順理成章地被他人接受的語言。在堅持己見的同時,他把自己的與眾不同擱置在一邊,因為這些都是作家的道德素養,所以只要我們還活著並還在寫作,它們就不可能得以充分發揮。我們可能會持續靠近這些特質,但仍然還會有更高一級的改進吸引我們。文學藝術家與道德之人的世界因無窮盡而變得有趣。那些通過寫作或演講服務於人的都是藝術家,同時也是道德之人。寫信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也包含著道德和藝術,因為我們既可以充滿想像地完成它,也可以以自我為中心粗糙地去寫。收信人想知道什麼?我怎樣才能把他從對他而言完全陌生的環境中帶出來,繼而進入我的生動感覺裡?我怎樣才能把我所有渴望講的話講出來,同時還能保證他和我一樣明白愉悅?我想說:想著他人。不要一味專注於自己的世界。你的興趣只能佔據寫作的一半;屬於對方的那一半隱藏其中,是寫作得以完整的必要部分。如果此處我談寫作的篇幅多過口頭言說,也只是因為說話時我們發出的是最直接的思想,但寫作則表達的是再思甚至是三思後更成熟的想法。深思熟慮之間,我已更加明顯地感受到寫作在道德和藝術方面的要求,而這是語言的普遍要求。但不是說我們說給別人聽時就不用像寫給別人看時那麼要求嚴格。

還有第四條很重要的準則,它和第三條密不可分,即「緊靠主題」。我們討論過語言的使用者,不管是寫作還是說話,要為自己服務,也要為他人服務;但他還要服務於另外一樣東西,它的影響力比任何人都大,那就是他的主題。主題產生最初的需求。那些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或別人身上的人是絕不會達到效果的。效果依附於主題。我們必須與話題同在,並要樂意承認它無可匹敵的優勢。當小學生膽戰心驚地坐下來描寫春天時,他根本想像不出作品需要的思路從何而來。他絞盡腦汁,尋找靈感。他一會兒瞧瞧筆尖、瞅瞅窗簾、看看墨台,看看這些東西是不是能給他帶來什麼想法。他猜想老師希望他說什麼,並竭力想像第三讀者眼中的文章會是什麼樣的。他嘗試從各個方面去思考,唯獨忘記一點,那個讓他如此辛勞付出的根源:他的主題。而他畏懼主題。現在我想澄清的是,主題實際上不是敵人,而是朋友,是他唯一的助手。他的文章不是費力想像的虛構,其構成只能依靠主題。他只是出席者。現在,他擋著自己的道,煩惱於無人給他與主題相關的豐富建議,因此一個人大吵大鬧。他糾結於自己的感受,糾結於自己或是他人希望他說些什麼。這讓他心力交瘁。如果他想讓自己的作品有力,如果他著力於作品要說什麼而不是他要說什麼的話,他必須緊靠主題。馬修·阿諾德1853年出版的詩集序言中對比了希臘詩歌和現代詩歌的藝術手法,他這樣歸納希臘人的智慧:「一切依賴於主題,選擇一個適宜的行為,把自己融入情境,這些做好了,其他的就水到渠成了。」他指出我們這個時代疏行專斷,思想散漫。「那種思維方式與我們的時代太不相同。現在沒有人能懂米南德,當有人問他的喜劇進展時,他告訴人家他已經寫完了,而事實上他一個字都還沒開始,他只是已經在腦海裡構建出了整個故事。可能有現代評論家會向他斷言,說作品的亮點都是在寫作過程中才喚醒於筆下的。我真的認為我們大多數人從內心深處不相信詩歌需要源於整體印象,也不相信詩歌需要詩人有整體印象。我們允許詩人選擇任何他樂意的行為,使其縱性而為,這樣他才能偶爾爆發出讓讀者滿意的作品,讓讀者在大量孤立的思想和意象中得到滿足。」偉大的作家無視自我以及自我幻象的塑造。他們的作品是一扇玻璃窗,從中反映的就是現實。透過這面玻璃,人們看到的不是作家,而是作家的作品。我們對莎士比亞筆下的人物瞭解多少?我們對莎士比亞又瞭解多少呢?人們評論他可能就像希伯來預言家以賽亞評論上帝一樣:「他隱藏了自己」。一流作家都擅於傾聽思想。他們目光深遠,能洞察到事物最深處,並完全聽從它的指令。強勢的作家都是卓越的順從者——巧妙地積極地順從。我曾經與一位偉大的小說家待了一整天,當時他的那部經典之作只寫了一半。我稱讚了書中英雄人物的偉大,但也說到這樣一來作家的生活可能就悲慘了,因為他創作的角色太偉大了,手頭有這樣一個人物,還必須得給他找點大事去做。我的朋友滿臉困惑,停頓了一下說:「我想你不懂我的工作。我本人與角色無關。既然人物已定,他就可以隨心所欲了。」

想好好寫作的人都必須培養這種順從的能力,這是一種艱苦的順從。當然這需要充沛的精力,第三節中描述的想像力,第二節中對結構一致性的熱情,以及第一節中提到的自律與大膽。但即便所有這些都準備就緒,還是要在某一時刻注意到,事物本身需要發展到哪裡,而且還要承認所有上述要求的價值都是要通過這一點才能得以提取。宗教只是把道理放大,耶穌的話適用於天堂也適用於凡間。要說培養英語能力最重要的一點,我想最簡練的答案就是耶穌宣稱自己力量之源時的那句話:「你們所聽到的話不來自於我,而是來自上帝。」任何能夠使用這樣言詞的人都將會成為真正偉大的演說家。

上述都是基本的準則,想要掌握英語這門美麗語言的人都必須注意。當然,還有第五點。我基本不需要為此命名,因為不管上述四點哪一個在先,它都緊隨其後。這就是:我們得去做,而不是想。日復一日地做,做壞了也不會煩。早動手,多動手,還要滿足於付出多收穫少。據說約翰·莫萊早年間希望從事新聞業,然後他寫了一篇社論,每天寄給一家報社,天天如此,堅持了一年,終於成功地被其中一家錄用。我們都知道他後來成了倫敦新聞界的風雲人物。我不能保證這個故事的真實性,但我能確定的是,一個每週堅持寫作還能將之付諸火爐的作家是多麼的雄心壯志和英明智慧。只要把自己打磨成形,文章發不發表都不重要。

收尾之前,請允許我承認自己忽略了一整類具有建設意義的影響因素,它們的重要性不次於任何一個上述提到的準則。這是我有意忽略,因為我希望說明我們能為自己做些什麼。我一直認為英語的學習需要赤裸裸的意識力,需要全力以赴。上述因素作用巨大,但在這個事事皆關聯的世界,它們單憑一己之力無法發揮作用。只有在群體的建議和下意識習慣的支持下,作用才會發揮到最強。一般來說,優秀的演說家都會與優秀的人為伴,並能通過遵守我之前列出的那些準則,時時留心,來增強優秀之人對自身的有利影響。所以作為補充的話,我教的是對的。但就教授內容本身而言又是不對的,它還需要其他方面的補充。讓口才好寫作好的人去發現優秀的作家和演說家,讓他進入他們的圈子——因為一流作家的世界對最與世隔絕的人開放——讓他去感受他們完美、精巧、優雅又游刃有餘的措辭中的那份輕鬆與舒適,然後很快他會發現自己的能力,繼而在我所羅列的準則輔助下去發展這些能力。對大多數人來說,專門的學習不如偶然的捕獲。我們會無意識地從周圍環境中學習到我們完全創造不了的東西。我們應該牢記這些話,讓自己接觸同伴的美辭善語,但不能就此認為自己的努力沒有那麼重要。我們多半可以去選擇我們需要順從的影響因子,然後對其有選擇地重視;我們可以享受、反對、修改抑或是煞費苦心地嫁接傳達給我們的信息——因為要合理做到以上任何一點,都必須有清晰的目標指引我們。我已經提供了這些目標,儘管只是輔助性的,但非常必要。我還要重申,能快速掌握這些目標的人,都會比語言學層面的能力更勝一籌,而且還能夠給自己遲緩又固執的舌頭做出明智的指示。非常確定的是,只要忠於努力,就必然會成為使用英語的能手。如果我們注意自己的言語,讓說出的話更正確一些,自由一些,豐富一些;如果我們把每一次寫作都看作是一次機會,為實現統一的結構而深思熟慮;如果每次說話都能既考慮聽眾又考慮說話人;最重要的是,如果說話人和聽話人都能集中注意力於我們所談的主題,由此讓說話人得到主題的支撐——那麼我們每一天都會取得進步,不僅是英語學習,還有服務於他人的總體能力,以及由此帶來的愉悅感。

(羅選民 譯)


[1]典出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第一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