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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綱要

(1940)

葛魯嘉 譯

宋廣文 校

葛魯嘉 修訂

按語

本書是弗洛伊德最後一部極為重要的代表著作。他寫於1938年(82歲),並以德英兩種文字發表於1940年。雖書未寫完他已去世,但全書的內容基本上是完整的。全書共分三部分:(1)心靈及其活動(五章),闡明了本我、自我和超我相繼發展而形成的精神結構,具有根本性作用的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性功能從幼年到成年的發展過程,潛意識、前意識和意識的區別和聯繫,以及對夢的解析。(2)實踐任務(兩章),闡述了精神疾病的早期根源及其精神分析治療技術。(3)理論成就(兩章),揭示了精神世界與外部世界的關係。總之,本書既是向讀者介紹精神分析基本原理的指南,又是他對自己為之奮鬥一生的精神分析理論全面而精闢的總結。因此,《精神分析綱要》在弗洛伊德全部著作中具有獨特的價值。

英文版編者說明

目前的譯本是根據標準版譯本校正重印的,並有一些編輯的增補。

當這本著作首次出版的時候,德文本和英文本中均附有兩段很長的摘錄,摘自弗洛伊德同時期未完成的《精神分析若干基礎講稿》(1940[1938])。這些摘錄在德文本中是作為第四章的腳注,在英文本中是作為附錄。摘錄源出的未完成稿不久之後便全文發表了,因而這本著作後來的重印便刪去了該腳注和附錄。

由於一個不幸的疏忽,作者的《序言》從《弗洛伊德全集》的重印本中被刪去了,因此只有在《時代文獻》的德文本中才能找到。應該指出的是,《弗洛伊德全集》第17卷作為遺作,也以不同的扉頁和裝訂同時發行了,這在所出版的(1941)各卷中尚屬首次。

這部完整的著作的手稿是以異乎尋常的簡略形式寫成的。特別是第三章(《性功能的發展》),絕大部分都是縮略的。例如,略去了定冠詞、不定冠詞以及許多主要的動詞,這可以說是一種電報文體。正像德文版編輯告訴我們的,他們擴展了那些縮略的部分。總的意思是準確無疑的,儘管編輯在某些方面有點任意,但最簡單的做法就是接受它,並翻譯《弗洛伊德全集》所提供的這個版本。

這部著作的第一部分的標題並不是作者給出的。德文本編輯採用的是《精神的性質》,理由在於這是上面提到的同期未完成稿《精神分析若干基礎講稿》中的小標題。目前的版本設計了一個要更為普通的標題。

對弗洛伊德開始寫作《精神分析綱要》的時間,存在著一些爭議。根據厄內斯特·瓊斯的說法,“他是在維也納等待期間開始寫作的”——這應該是指1938年的4月或5月。可是,手稿首頁上的日期卻是7月22日,這證實了德文本編輯的說法,即這部著作開始寫於1938年的7月——也就是說,是在弗洛伊德6月初到達倫敦之後不久。到9月初,他已寫了63頁紙的《精神分析綱要》,當時,他的寫作工作被他不得不承受的一次大手術所中斷了,他再也沒有回頭續寫。儘管他不久又開始寫另一部講解性的著作(《精神分析若干基礎講稿》),但很快就再次中斷了。

因此,《精神分析綱要》必須被看作是未完成的,但卻很難認為它是不完整的。的確,最後一章比其他章要短,並且還可以繼續討論像罪疚感等,而這在第六章中已觸及了。不過,總的來看,弗洛伊德在這本書裡會走出多遠和走到什麼方向,這還是一個吊人胃口的問題。從作者在《序言》中所制定的步驟來看,他似乎已經很好地完成了。

在弗洛伊德的一系列講解性著作中,《精神分析綱要》展示了獨具的特點。其他著作無一例外,目的都在於向外界公眾解釋精神分析,公眾通常接觸弗洛伊德論題的程度和類型各異,但相對總是無知的。《精神分析綱要》就不能說是這樣的。應該得到明確瞭解的是,這並不是針對初學者的書,它更像是針對高層次學生的“複習課程”。它處處期望讀者不僅熟悉弗洛伊德對心理學的總的探索,而且熟悉他有關一些細節的發現和理論。例如,有兩處很簡短的提到語感印象的記憶痕跡所起的作用(第19頁和第56頁),對於不熟悉最後一章和論“潛意識”的心理玄學論文的結尾部分的一些艱深論點的人來說,就將不知所云。再者,有兩三處論及自居(或譯認同)及其與所放棄的對象之愛的關係的寥寥數語,就隱含著至少是《自我與本我》第三章的知識。但是,那些已經熟知弗洛伊德著述的人,會發現這本書是最為迷人的尾聲。他重新審視了他所涉獵的內容——最基本的理論或者最詳細的臨床觀察——每個方面都以最終的術語得到了討論。甚至偶爾還有對全新發展的提示,特別是在第八章的後一部分,以戀物癖為例,更進一步地考慮了自我的分裂及其否認外部世界的某些部分的問題。所有這一切都表明,弗洛伊德在82歲的高齡仍然擁有驚人的才華,能對那些似乎是老生常談的題目做出新的探討。他的文筆也許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簡明和透徹的更高水平。整部著作的闡述均給人以流暢自如的感覺,在一位大師對他所締造的思想進行的最後說明中,這也許是不難意料的。

編者所做的增補,無論是正文還是註腳,都以方括號印出。

由諾頓出版公司出版的弗洛伊德著作的版本,下列書籍的頁碼與標準版相同:《詼諧及其與潛意識的關係》(1905),《圖騰與禁忌》(1912~1913),《精神分析導論》(1916~1917),《自我與本我》(1923),《精神分析新論》的單行本(1933)。

英文版再版說明

自從弗洛伊德著作的英譯本初次出版以來,已經有了《標準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學著作全集》這一新的權威性版本。這是由詹姆斯·斯特雷奇與安娜·弗洛伊德擔任總主編,由艾莉克斯·斯特雷奇、艾倫·泰森和安吉拉·理查茲協助,從德文翻譯過來的。因此,精神分析學會認為,當庫存不足的時候重印國際精神分析文庫,使用這個新的版本是合適的。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版權有限公司的恩斯特·弗洛伊德先生、艾莉克斯·斯特雷奇女士以及霍格思出版社的熱心合作下,這一目的已經達到了。而且,目前很有必要在國際精神分析文庫中以《標準版》的版本重印任一新版的弗洛伊德著作。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綱要》的現在這個版本,就採納了全面修訂和全面註釋的《標準版》版本。由安吉拉·理查茲提供了文獻目錄和索引,並從事了本卷書出版的準備工作。

出版委員會希望,這些帶有註釋的修訂版會有益於不斷增加的精神分析的學生和讀者。

國際精神分析文庫

編輯 M.麥薩德R.科漢

英文版封底說明

《精神分析綱要》是弗洛伊德逝世前寫作的最後一部著作。作為一部透徹和簡明的傑作,它在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具有獨特的價值。它既是精神分析基本原理的一般讀者的指南,也是畢生科學研究和實驗所得出的理論原則的總結。

弗洛伊德在《序言》中寫到,本書的目的是“匯總精神分析的原則,並像教義那樣以最簡潔的形式和最明確的術語加以陳述”。該目的出色地達到了。本書的三個部分——心靈及其活動、實踐任務、理論成就——共同構成了一個基本的文本,適合於所有那些想要瞭解弗洛伊德的畢生工作及其精神分析的基本原理的人。

序言

這部要論性著作的目的在於匯總精神分析的原則,並像教義那樣以最簡潔的形式和最明確的術語加以陳述。它很自然地不打算迫使信仰或強求信服。

精神分析的教學是基於大量的觀察和經驗之上的,只有那些在自己和他人身上重複了此類觀察的人,才會對精神分析做出自己的評斷。

第一部分 心靈及其活動

一、精神結構

精神分析提出了一個基本的設想,對該設想的討論雖然可以留給哲學的思考,但對它的證明卻取決於其結果。

對我們所稱的精神(或心理生活),我們知道兩類事情:第一是精神的軀體器官和活動場所——腦(或神經系統);第二是我們的意識活動,意識活動是直接的事實,任何描述都無法對其做出進一步的說明。我們對兩者之間存在著什麼還一無所知,事實材料也沒有反映出我們的知識的這兩個終結點之間有任何直接的聯繫。如果直接聯繫是存在的,那它至多會提供意識過程的精確定位,而不會有助於我們對意識過程的理解。

從我們的知識的這兩個終點或者起點出發,我們有兩個假設。第一是關於定位。2330我們假定心理生活是某個結構的功能,我們認為,這個結構的特點是佔有空間並由幾個部分所構成——也即我們將其想像為類似於一架望遠鏡或顯微鏡等等。儘管在相同的方向上早有某些嘗試,但一以貫之地運用這樣的概念是科學的創新。

我們通過研究人類個體的發展,得出了關於這個精神結構的知識。我們把其中最古老的部分稱之為本我(id)。本我是遺傳的,是生來就有的,而首要的是,本我是由本能構成的。本能源出於肉體組織,並以我們未知的形式在這裡[在本我中]得到了最初的精神表現。2331

在我們周圍的外部現實世界的影響下,本我的一部分經歷了特別的發展。從而產生了一個專門的組織,它源於本我的表層,配備了接受刺激的器官,並配備了免受刺激損害的活動程序。這一特殊組織從此便成為本我與外部世界之間的中介。我們把心靈的這一區域稱之為自我(ego)。

自我的基本特徵有如下述。由於在感知覺和肌肉活動之間預先建立了聯結,自我具有自己控制的隨意運動。它的任務是自我保存。就外部的事件而言,自我履行自我保存的任務,是通過意識到刺激,通過貯存有關刺激的經驗(在記憶中),通過避免過度強烈的刺激(經由逃避),通過接觸適宜刺激(經由適應),和最後通過學會有效的改造外部世界,使之利於自己(經由活動)。就內部的事件而言,與本我相關聯,自我履行自我保存的任務,是通過取得對本能願望的控制,通過決定是否允許本能願望得到滿足,通過延緩那種滿足,直到外部世界中具備了有利時機實現,否則乾脆壓抑本能慾望的興奮。自我的活動是由對刺激產生的緊張的考慮引發的,不管這些緊張是自發的,還是帶進來的。這些緊張的出現一般被感覺為不快樂,而它們的減弱則被感覺為快樂。可是,很可能被感覺為快樂或不快樂的,不是這個緊張的絕對強度,而是其某種變化節奏。自我力求快樂,並設法避免不快樂。預期或預見到不快樂的增長,會伴有焦慮的出現。無論是來自外部還是來自內部,不快樂增長的時刻都會被當作危險。自我常常放棄它與外部世界的聯結,退縮到睡眠狀態,在此狀態中,自我對它的組織做出廣泛的改變。從睡眠狀態可推斷出,這一組織就在於精神能量的特殊分佈。

在漫長的童年期,成長著的人依賴他的父母而生活,使父母的影響得到延伸的特殊作用在自我中形成,並作為沉澱物留存下來,這被稱之為超我(super-ego)。就此而言,超我是由自我分化而出,或者與自我相對立,構成了自我必須關注的第三種力量。

自我的活動在於同時滿足本我、超我和現實的要求——也就是說,在於能夠相互協調它們的要求。自我與超我之間的具體聯繫,當其被追溯到兒童對父母的態度時,就十分易於理解。自然,繼續發揮其作用的父母的影響,不僅包含著父母實際的人格,而且也包含著通過這些人格而世代相傳的家庭、種族和國家的傳統,和這些人格所體現的直接的社會環境的要求。在個體發展的過程中,像教師和公眾生活中被視為社會理想的典範等,會作為他的父母的後來繼任者和替代者,以同樣的方式塑造超我。人們會瞭解到,雖然本我和超我有著基本的差異,但它們有一個共同之點:二者都體現著過去的影響——本我體現著遺傳的影響,超我基本上體現著所承繼的前人的影響——而自我則主要受個體自己的經驗,即受偶然的和當下的事件的支配。

對該精神結構的這一概要的描繪,可以假定也同樣適用於心理上與人相類同的高等動物。與人一樣,超我的出現必須假定為存在著童年期的長期依賴。自我和本我的區分是個不可避免的設定。動物心理學還沒有涉及此處提到的有趣問題。

二、本能的理論

本我的動力表達了個體有機體生命的真實目的,那就是滿足它的先天需要。而依賴焦慮來維持生存或防止危險並不是本我的目的,那是自我的任務。自我的職能在於去尋求最有利和最少危險的方法,從而既能獲得滿足,又考慮到外部世界的要求。超我可以帶來新的需要,並使之處於優先的地位,但它的主要作用一直是限制滿足。

我們假定,在本我的需要所引起的緊張背後存在著的力就是本能。本能體現著作用於心靈的肉體欲求。本能雖是所有活動的終極原因,但其本質具有守恆性,有機體不論達到什麼狀態,均產生一種趨向,即那種狀態一經消除,就會重新建立起來。從而,有可能識別出一群數目未定的本能,事實上在平常的實踐中已經這樣做了。可是,對我們來說,重要的問題在於,從所有這些大量的本能追溯到幾個基本的本能是否是可行的。我們發現,本能能夠改變其目標(通過移置作用);我們同時也發現,本能能夠相互取代——一個本能的能量會傳遞給另一個。這後一過程還沒有得到充分的瞭解。經過長時間的猶豫不決之後,我們才毅然假定,只存在有兩種基本的本能:愛慾本能和破壞本能(自我保存本能和種族保存本能相對,自我愛和對像愛相對,它們都屬於愛慾本能)。愛慾本能的目標在於不斷地建立更大的統一體,並極力地維護它們——簡而言之,是親和。相反,破壞本能的目標是取消聯結,故而帶來毀滅。就破壞本能來說,我們可以設想它的最終目標是使勃勃生機變成無機狀態。由於這個原因,我們也可以稱它為死的本能。如果我們假定,生物的出現晚於並且產生於無生物,那死的本能就適合於我們據此提出的準則,即本能趨向於重返更早時的狀態,就愛慾(或愛的本能)來說,我們便不能應用這個準則。要效仿的話,則應該先假定,生物體曾經是統一體,後來被分離了,而現在力求重新聯合。2332

在生物性功能方面,這兩種基本的本能或者相互排斥,或者彼此結合。這樣,吃的活動就是對對象的一種破壞,而破壞的最終目的是吸收對像;性活動是一種攻擊活動,而攻擊是為了最親密的結合。兩種基本本能共存和相互對抗的活動,造成了全部豐富多彩的生命現象。與我們這兩種本能相類似的是超出了生物界的一對相對抗的力量——吸引和排斥——它們統轄著無機界。2333

本能之間融合比例的變更有著最為確實的效果。性侵犯的過剩會使一個情人成為一個性謀殺者,而侵犯因素的銳減則會使他害羞或軟弱。

毫無疑問,能夠把基本本能的任何一個限定於心靈的某一範圍。但它們必定可見於它處。我們可以把初始的狀態描繪為:愛慾全部有效的能量存在於仍沒有分化的自我——本我之中,並用以抵消同時存在的破壞傾向。我們以後將把愛慾能量稱之為“力比多”(我們還沒有一個類似於“力比多”的術語來描述破壞本能的能量)。在後來的階段,我們追蹤力比多的變遷就要相對容易些,而追蹤這些破壞本能就要困難得多。

作為死的本能,當其內在地活動時,便保持著沉靜,只有它轉向外部成為破壞本能,才會引起我們的注意。能發生這個轉變,對保存個體似乎是必要的,肌肉器官即是用於這一目的。當超我形成的時候,大量的攻擊本能就被固著在自我的內部,起著自我破壞的作用。這是人類的健康在文化發展的道路上所面臨的危害之一。壓制攻擊性,一般來說是對健康有害的,會引起疾病。常有這樣的事,一個勃然大怒的人,當其攻擊受阻時便轉向攻擊自身,進行自我破壞。他撕扯自己的頭髮或揮拳捶打自己的臉,儘管他顯然更願以此來對付別人。無論處於什麼情況,總留有某些自我破壞,直到最後扼殺個體,除非個體的力比多被耗盡了,或者被固著於不利的方面。因此,一般可以猜想到,個體是死於其內部衝突,而種族如果獲得了適應無法應付外部世界的變化,則會亡於它與外部世界的失敗的抗爭。

我們對力比多在本我和超我中的表現很難說出什麼來。我們知道的關於力比多的一切都與自我相聯繫。起初,力比多的整個適用部分都蘊藏在自我中,我們稱這種狀態是純粹的、原始的自戀(narcissism)。這種純粹的、原始的自戀結束於自我開始將力比多貫注於對像觀念,開始把自戀的力比多轉變成對象的力比多。在整個一生中,自我都是個大貯存庫,力比多的貫注由此遣出、達於對象,而又一再地退回於此。這正像一個變形蟲在用它的偽足活動。只是當一個人處在熱戀當中的時候,力比多的主要部分才轉移到對像上,對像才在某種程度上取代了自我。力比多在生活中的一個很重要的特點是它的流動性,這使它易於從一個對像轉向另一個對象。必然與此形成對照的是,力比多固著於特殊的對象,並常常持續一生。

力比多無疑有肉體的源泉,它從身體的各個器官和部分流向自我。這從力比多的一部分看得最清楚。根據其本能的目標,可把這部分力比多形容為性興奮。身體產生性興奮的最突出部分,以“性感帶”的稱謂而為人所知,不過事實上,整個身體都是這種性感區。我們對性愛——也就是說對它的體現者力比多——的更多的瞭解,得自於對性功能的研究。當然,即使不是根據我們的理論,而是按照通行的觀點,性功能也與性愛是一致的。我們已能夠形成對此的瞭解,即注定會對我們的生活施加決定性影響的性驅力,是從組成它的一些本能的相繼作用中逐漸發展起來的,這些本能分別體現著特定的性感帶。

三、性功能的發展

根據通行的觀點,人類的性生活基本上就在於一個人設法使自己的生殖器與某一異性的生殖器相接觸。與此相聯繫,作為附帶現象和先導活動的是親吻其外部軀體,尋視它和觸摸它。這種努力被認為出現在青春期——並且服從於生育的目的。然而,已瞭解到的確鑿事實總是與上述觀點的狹隘不相吻合。(1)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人只被同性的個體以及自己的生殖器所吸引。(2)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人,他們的情慾行為極像是性行為,但他們同時又完全漠視性器官或它們的正常功用。這樣的人被看作是“性變態者”(perverts)。(3)最後,引人注目的是,某些兒童很早就對他們的生殖器感興趣,並顯示出性興奮(為此,他們被看作是性倒退者[degenerate])。

可以使人相信,部分地依據於上述三個受到忽視的事實,精神分析對性慾的看法與所有流行的觀念相矛盾,因而引起了驚異和否定。精神分析的主要發現在於:

(1)性生活並不僅僅開始於青春期,而是在出生後不久就有了明顯的表現。

(2)在“性”的概念和“生殖器”的概念之間,必須做出明確的區分。前者是更為廣泛的概念,它包括許多不涉及生殖器的活動。

(3)性活動包括從身體的某些區域獲得快感的功能——這一功能後來才成為生育的輔佐。這兩種功能經常是根本不一致的。

主要的興趣自然集中在上述的第一個主張,這是最為出人意料的。現已經發現,在童年早期就有性活動的身體標誌,只有古老的偏見才能對此矢口否認。這些標誌與我們後來在成人的性愛生活中遇到的精神現象相聯繫——像執迷於特殊的對象、嫉妒等等。可是,進一步會發現,這些出現在童年早期的現象,構成了有序的發展過程的一部分。它們歷經有規律的增長變化,至5歲末達到高峰,其後緊接著的是間歇。在間歇期間,進展停頓下來,許多都被忘卻了,並有很大的倒退。在這個潛伏期結束之後,人們所謂的性生活便隨著青春發育東山再起,可以說這是二度開花。在此,我們遇到了這樣的事實,即性生活的發動是二相的(diphasic),它湧現出兩個浪潮——除了人以外,有些內容還不為人知,並且它顯然對人化(hominization)過程有很重要的影響。2334要緊的是,早期階段的那些事件除了某些殘餘,都成了幼年記憶缺失的犧牲品。我們關於神經症病因的觀點,以及我們的分析治療技術都源於這些概念,我們對這個早期階段的發展過程的追溯,也為其他的結論提供了事實根據。

從出生之日起,作為性感區出現的,並向心靈提出力比多需求的第一個器官是口腔。起初,所有的精神活動都集中為口腔性感帶的需要提供滿足。當然,這一滿足主要服從於得到營養、自我保存的目的,但是生理學不應被混同於心理學。嬰兒固執的堅持吮吸,證實了早期階段追求滿足的需要。這種滿足儘管源於攝取營養並由攝取營養所引起,然而卻是努力去獲得超出營養的快感。為此,可以而且應該把它叫做性的。

在此口欲期,施虐的衝動已偶爾隨著牙齒的出現而發生,其程度在第二個階段會大大增長。我們把它描述為肛欲—施虐衝動。因為,那時會在攻擊和排泄功能中尋求到滿足。我們為包括力比多引導下的攻擊驅力所作的辯護是基於這樣的觀點,即施虐狂是純粹的力比多驅力和純粹的破壞驅力的本能融合,這一融合從此以後就不斷地持續著。2335

第三個階段就是人所共知的陽具欲期。其實,這是性生活所採取的最終形式的前兆,並且已非常類似於最終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階段起作用的不是兩性的生殖器,而僅僅是男性的生殖器。女性生殖器長時間一直默默無聞:兒童試圖理解性的變化過程時,他們崇信古老的肛娩幻想(cloacal)——這一論說的合理性有著發生學的證明。2336

隨著陽具慾望的到來及其發展,童年早期的性慾達到頂點並臨近終結。從此,男孩和女孩有了不同的歷史。兩性都同時開始把他們的智能活動用於性探索,都同樣從陽具普遍存在的前提出發。但現在,兩性分道揚鑣了。男孩進入了俄狄浦斯階段,他開始擺弄自己的陰莖,同時幻想以陰莖來實現某種與自己母親有關的活動。直到由於閹割的威脅和看到女性缺少陰莖的雙重影響,他經歷到他生活中的最大創傷,其全部後果會進一步左右著潛伏期。女孩在徒勞地試圖做與男孩同樣的事之後,逐漸認識到她沒有陰莖,或者更確切地說,認識到她的陰蒂是劣等的。這對她性格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作為競爭中第一次失意的結果,她開始經常全然迴避性生活。

要是設想這三個階段是以明確的方式彼此相繼,那就錯了。一個階段可以接續另一個而出現,它們還可以相互重疊,可以比肩並存。在早期階段,不同的、作為組成部分的本能彼此獨立地開始它們對快感的追求。到了陽具欲期,則出現了組織,使其他的驅力從屬於居首位的生殖器,這標誌著追尋快樂的全部衝動開始彼此協調地轉人性的功能。完滿的組織是在青春期,即第四階段性器欲期才達到的。那時所形成的狀況是:(1)某些早期的力比多貫注得到了保留;(2)其他的活動則作為預先的、附屬的活動被納入性功能;它們產生的滿足就是所謂的前期快樂;(3)還有一些驅力被排斥在組織之外,它們或者完全被抑制了(受到壓抑),或者以其他方式為自我所運用,不是形成著性格特質,就是隨其目標的轉移而經歷昇華。

這個過程並不總是進行得完美無缺,其發展中的抑製作用本身就表現為性生活的多種失調。當出現這種情況時,我們會發現,力比多固著於早期的情境,它的驅力不受正常的性目標支配,這被形容為性行為異常(perversion)。例如,這種發展阻礙的表現就是同性戀(homosexuality)。分析表明,在每個案例中都存在著同性戀的對象關係,而在大部分案例中則處於一種潛在的狀態。下面的事實使情況變得複雜化了。一般來說,達到正常結果所必要的那些過程並不是全有或全無,而是部分有之,以至於最終的結果總要依賴這些量的關係。在此情況下,生殖器的組織確實被完成了,但是它缺少部分力比多,這部分力比多沒有隨其餘部分一道發展,而是仍然固著於前生殖器的對象和目標。如果沒有得到生殖器的滿足,或者在外部現實世界中遇到了困難,這個弱點就會表現為一種傾向,使力比多重回到早期前生殖器的貫注(倒退作用)。

在研究性功能期間,我們對兩個發現已能夠初步地加以確定,或者倒不如說是懷疑。其後將會看到,這兩個發現在我們的整個研究領域中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我們所觀察到的常態和變態的表現(即主體的現象學)需要根據有關它們的動力學和經濟學的觀點來描述(就我們來說,是根據有關力比多量的分佈的觀點);其次,我們所研究的失常的病因要到個體的發展歷史中去尋找——也就是說,要到個體的早期生活中去尋找。

四、精神的品質

我已經描述了精神結構的構造和其內部活動著的能量或力量,並以突出的實例探索了這些能量(主要是力比多)以某種方式把自己組織成其目的在於保存種族的生理功能。然而,這一結構和這些能量只是被描述為我們精神生活的那些功能的基礎,除了這一經驗事實之外,還根本沒有論證過精神所具有的相當獨特的特性。現在,我將轉向的內容就是精神獨具的特性,並且根據廣泛持有的觀點,這的確僅是精神所具有的,而無關其他。

這一研究的起點源自唯一不需任何描述和解釋的意識事實。如果某人談到意識,我們就會以個體的經驗立即知道這指的是什麼。2337無論是在心理科學之內還是之外,許多人都滿足於這樣的假定,即僅有意識才是精神。真若如此的話,那心理學的任務就不過是在精神現象當中區分出知覺、情感、思維過程和意志決斷。不過,通常認為,這些意識過程並沒有形成完全屬於自身的完整序列。從而,就只能假定存在著生理的或肉體的過程,它們伴隨著精神過程。我們必定會把它們看作比精神序列更為完全,因為它們其中有一些有意識過程與之相對應,其他的則沒有意識過程相對應。如果是這樣,那就有可能在心理學中強調這些肉體過程,把它們視為精神的真正實質,並尋求對意識過程的某些不同的評估。可是,大多數哲學家和其他許多人對此看法不一,他們宣稱,把某種精神的東西看作是無意識的,是自相矛盾的想法。

但是,這恰恰是精神分析無可推卸的主張,並且是精神分析的第二個基本假設。2338它把猜想到的肉體伴隨現象解釋為真正精神的東西,因此,它一開始並不考慮意識的品質。無獨有偶,某些思想家(例如李普斯)有著眾口一詞的主張。對什麼是精神的常見觀點的普遍不滿,導致了一種不斷增長的迫切需要,即把無意識的概念納入心理學思想。當然,這一需要採取的是不確切的和模糊的形式,以至於它未能對科學產生影響。

此時,看起來好像精神分析和哲學之間的爭論涉及的僅是並不重要的定義問題——即“精神的”這一名稱是應當被運用於這一現象序列,還是應當被運用於那一現象序列的問題。然而,事實上這一步是最為重要的。意識心理學從未超出顯然依賴於其他某種東西的不完整序列,而另一認為精神本身是無意識的觀點,則使心理學能夠取得像其他自然科學一樣的地位。它所關注的過程本身就像其他科學,例如化學和物理學所涉及的過程一樣是不可知的,但卻有可能建立支配這些過程的規律,並有可能去追尋這些過程的長期持續的相互聯繫和相互依存性——總之,有可能像所描繪的那樣,獲得對正談及的自然現象領域的“理解”。不提出新的假設,不創造新的概念,上述就無法實現。不應小看這些假設和概念,認為它們標誌著我們陷入了困境,而正相反,完全可以把它們看作是對科學的充實。它們能夠具有與其他自然科學近乎相同的價值,即都有理智的基礎。當有了對經驗的進一步積累和篩選之後,我們期望這些假設和概念能夠得到修改、矯正和更準確的限定。我們料定,新學科的基本概念和原則(本能、神經能量等)能像古典科學的那些概念和原則(力、質量、引力等)一樣明確地得到長期運用。

任何科學都是建立在觀察和經驗的基礎上,這些觀察和經驗是通過我們的精神結構的中介得出的。可是,我們的學科就是以精神結構本身作為研究的對象,所以,不同就出現於此。我們通過同一知覺結構做出的觀察,正是借助於“精神”事件序列的中斷。我們通過做出盡可能的推論並把它表現為意識材料,來填補漏掉的部分。以這種方式,我們就好像是在構造意識事件的序列,來補充無意識的精神過程。我們的精神科學的相對確定性就是基於這些推論的粘合力。任何一個深入到我們的工作之中的人都會發現,我們的技術立足的根基可以抵禦任何批評。

在這一工作中,我們描繪為精神品質的那些區別足以引起我們的注意。對我們所稱的“意識”,無需去表明它的特性,它與哲學家談論的以及通常認為的意識一樣。意識之外的精神過程就是我們提出的“潛意識”。我們立即就會對這種潛意識做出重要的區分。某些潛意識過程很容易轉變為意識,然後它們又可以退出意識,但能夠再度順利地轉變為意識,正如常人所說,它們能夠得到再現或者回憶。這向我們提示了,意識總的來說是非常變動不居的狀態。成為意識的僅僅是暫時的。如果我們的知覺沒有證實這一點,那矛盾也是表面上的,這可由下述事實得到解釋,即引起知覺的刺激可以持續相當長的時期,以至於在此期間,對刺激的知覺可以得到重複。所造成的整個情形都很明顯地與我們思想過程的意識覺知相聯繫,這些意識覺知也可以持續一段時間,而且同樣可以轉瞬即逝。所以,任何以這種方式活動,從而能很容易地從潛意識狀態轉換成意識狀態的潛意識,都最好叫做“可以成為意識的”,或叫做前意識(preconscious)。經驗告訴我們,即使前意識通常將像我們說的那樣開通自己進入意識的道路,那也幾乎沒有哪一種精神過程不能伺機成為前意識,無論它多麼複雜。其他還沒有那麼容易的機會成為意識的精神過程和精神材料,但它們必須得到推論、認識,並以上述的方式轉變為意識形式。我們把這樣的材料命名為嚴格意義上的潛意識(unconscious)。

至此,我們已賦予精神過程三種品質:它們或者是意識,或者是前意識,或者是潛意識。在具有這些品質的三種材料之間做出的區分既不是絕對的,也不是不變的。正如我們所知,前意識的東西轉化為意識,可以沒有我們的任何參與,而潛意識的東西要通過我們的努力才能變成為意識。並且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會有這樣的感覺,即我們常常要克服特別強烈的抵抗。當我們打算以此施於他人時,我們不應當忘記,對他的知覺裂隙的填充——我們提供給他以構造——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已使他的潛意識材料進入了意識。到現在為止,完全可以確定的是,他所具有的材料有兩種記錄:一為我們給予它的有意識的重新構造,再一為它的原始的潛意識狀態。我們的持續努力,最終會成功地把這種潛意識材料轉變成為他自身的意識,其結果會導致兩種記錄的合一。我們必須做出多大努力因人而異,據此,我們會估量出對潛意識材料變成意識的抵抗。例如,在分析治療中,由於我們的努力而達到的也能自發地出現:即平時為潛意識的材料會使自身轉化為前意識的材料,然後又變成意識——這種事很大程度上出現於精神病狀態當中。由此我們推知,保持某些內部抵抗是正常狀態所絕對必須的條件。隨著潛意識材料的推進,這種抵抗的放鬆有規律地發生於睡眠狀態中,從而造成了建構夢的必要前提。相反,由於抵抗,前意識的材料能夠暫時變得不可接近,並受到阻隔,此時發生的是某些事情被暫時遺忘了或者沒有記住。要麼,前意識的思想甚至能夠暫時被遣回潛意識中,這似乎是詼諧的前提。我們將會看到,前意識的材料或過程轉回到潛意識的狀態是神經錯亂的重要誘因。

以這種由繁而簡的方式,對精神所具有的三種品質做出描述,很可能會引起極大的混亂,而不會有助於澄清問題。但是不應忘記,實際上它根本不是理論,而是對我們觀察到的事實的初步盤點,它盡量與那些事實相符,並且不打算加以解釋。它揭示出的複雜性會使我們的研究必須克服的特殊困難更為突出。不過可以設想,如果我們描述出精神品質與所假設的精神結構的區域或組成之間的關係——儘管這些關係也遠不是簡單的——那我們將會更接近於理解這一理論本身。

某種東西變為意識的過程,首先與我們的感覺器官從外部世界得到的知覺相聯繫。因此,從地形學的觀點來看,這是發生於自我最外層的現象。實際上,我們也從身體內部接受意識信息——體內感覺比外部知覺會對我們的精神生活施加更為決定性的影響。此外,在一定條件下,感覺器官除了傳達專門的知覺外,也傳達自身的感覺,像痛覺。然而,由於這些感覺(對它們的稱謂是與意識知覺相對照的)也源於末端器官,並且由於我們把所有的這些感覺都看作是自我外層的延伸部分或者支流部分,我們仍舊能夠堅持上面提出的主張(在本段的開頭)。唯一的區別就是,就感覺和知覺的末端器官而言,身體本身就可以取代外部世界。

意識過程處於自我的邊緣,自我中其餘的是潛意識——這大概是我們可以描繪的最簡單的事態。而且事實上,這可以是動物普遍具有的狀態,但在人類則增添了複雜性。從而,自我的內部也可以獲得意識的品質。這就是言語功能的活動,它使自我中的材料與視知覺,尤其是與聽知覺的記憶痕跡牢固聯結起來。此後,自我表層的知覺邊緣更可能由內部得到同樣的激發,像觀念和思想過程的變遷這樣的內部事件可以成為有意識的。為了在這兩種可能性之間做出區分,便要求一種特殊的手段——它就是通稱的現實檢驗。知覺=現實(外部世界)的等式不再適用。於是那些現在能夠很容易就出現的並有規律地出現在夢中的錯誤,便被叫做幻覺。

在主要由思想過程構成的自我的內部,具有的是前意識的品質。這是自我的特性,並且為自我所獨有。然而,不應該認為,與言語記憶痕跡的聯結是前意識狀態的必要先決條件。正相反,前意識狀態不依賴於這一聯結,儘管由這個聯結的存在會可靠地推論出那一過程的前意識性質。前意識狀態一方面具有接近意識的特徵,另一方面又具有與言語痕跡相聯結的特徵。不過它還有獨特之處,其性質不能由這兩種特性包羅無遺。其根據在於如下的事實,即自我的大部分,特別是超我的大部分無可否認地具有前意識的特性,但它們從潛意識的現象含義上來看,又基本上是潛意識的。我們並不知道為什麼必然如此。我們目前只打算解決前意識的真實性質的問題。

本我獨有的主要品質是潛意識性。本我與潛意識就像自我與前意識那樣緊密相聯,實際上,本我與潛意識的聯繫甚至要更為密切。如果我們回顧個體和他的精神結構的發展史,我們不難看到本我的重要特點。最初,當然一切皆屬本我,由於外部世界的不斷影響,自我從本我中分化出來。在這個緩慢的發展進程中,本我的某些內容轉化為前意識狀態,因而被帶到了自我當中。本我的其他內容則原封不動地保留在本我中,成了本我的幾乎無法接近的核心。可是,在此發展期間,幼稚和脆弱的自我會把它已經得到的某些材料遣回到潛意識狀態,排斥這些材料,並以此來對待本可以吸收的某些新印象,以至於這些受到抑制的材料反而能在本我中留下痕跡。鑒於它的由來,我們把本我後來的部分稱作被壓抑的。我們並不總能夠在本我的這兩類內容之間做出截然的劃分,但這一點無關緊要。二者的大致區別在於,一個在起源上是生來具有的,一個是在自我的發展過程中獲得的。

此刻,當我們決定對精神結構進行地形學剖析,把它分解為自我和本我之後,與此相平行的是前意識和潛意識之間的不同品質的區分。並且當我們同意了這種品質僅會被看作是區別的標誌,而不會被看作是其本質之後,我們又面臨著進一步的問題。譬如,在本我中由屬於潛意識的品質所揭示的狀態的真實性質是什麼呢?在自我中由屬於前意識的品質所揭示的狀態的真實性質是什麼呢?它們之間的區別在何處呢?

可惜,我們對此一無所知。而且,幾點卓識的閃光幾乎還沒有照亮我們極為昏暗的無知背景。在此,我們接近了一直掩蓋著的精神本性的奧秘。像其他自然科學使我們想到的一樣,我們設想在精神生活中有某種能量在活動,但我們卻沒有其他形式的能量可作為依據,使我們能通過類推來加深對這一能量的瞭解。我們白認為神經的或者精神的能量存在於兩種形式當中:一種是自由活動的,與此相比較,另一種是受約束的。我們談到了精神材料的貫注和過度的貫注,我們甚至大膽假定過度的貫注會導致不同過程的一種綜合——在綜合過程中,自由的能量被轉變成受約束的能量。我們知道的不比這更多。總而言之,我們堅持這樣的觀點,即潛意識狀態和前意識狀態的區別就在於這種動力關係,它可以說明一種狀態如何能夠自發地或在我們的幫助下轉變成另一種狀態。

然而,在所有這些不確定性背後,存在著一個新的事實,它的發現應歸功於精神分析的研究。我們瞭解到,潛意識當中或本我當中的過程服從與前意識自我不同的法則。我們在整體上把這些法則稱為原發過程。與此相區別的是繼發過程,它制約著自我當中或前意識當中的事件進程。因此,對精神品質的研究最終表明是很有成效的。

五、作為佐證的釋夢

在正常、穩定的狀態下,自我的疆界通過抵抗(反貫注)防備著本我,簡直固若金湯;同時,在這種狀態下,超我也不會從自我分化出來,因為它們的活動和諧一致——因此,對正常、穩定的狀態的研究使我們收效甚微。能夠有助於我們的,只有衝突和擾動的狀態。此時,潛意識本我的內容有可能強行闖入自我和意識,自我一再奮起反抗這一入侵。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才能進行觀察,從而證實或改正我們有關這兩個對手的陳述。我們夜裡的睡眠就正好是這種狀態,因此,睡眠期間我們覺知為夢的精神活動是最佳的研究對象。在此,我們也避免了一般的指責,即認為我們是基於病理學的發現來建造正常精神生活的。對夢來說,不論它們的特點有多少會不同於我們醒時生活的產物,它們也是正常人生活中有規則的事件。如同每個人所知的那樣,夢可以是混亂的、難以理解的、或十分荒謬的。夢所告之的會與所有我們對現實的瞭解相矛盾,我們在夢中的舉止就像個瘋子。因此,只要我們在做夢,我們就會把夢到的東西看作是客觀現實。

我們醒來之後回憶的夢,並非是真正的夢的過程,而不過是個表面,夢的過程就隱藏在這一表面的背後。根據這樣的設想,我們發現了理解(“解釋”)夢的途徑。在此,我們對夢的顯意和夢的隱意做出了區分。從夢的隱意製造出夢的顯意的過程叫做夢的工作。對夢的工作的研究使我們得知,這是個絕好的例證,正是通過夢的工作,來自本我的潛意識材料(原始的潛意識和相似的被壓抑的潛意識)闖入自我,成為前意識,並且作為自我反對的結果,經歷著改變。我們把這些改變視為夢的偽裝。所有夢的特徵都能以此得到解釋。

最好一開始就指出,夢的形成可由兩種不同方式引起。一方面,或者是通常受壓抑的本能衝動(潛意識的慾望)在睡眠中達到了足以被自我感受到的強度;另一方面,或者是醒時遺留的驅力——附有全部衝突著的衝動的前意識思想鏈條——在睡眠中得到了來自潛意識因素的強化。總而言之,夢或許由本我引起,或許由自我引起。無論以何種方式,夢的形成機制是相同的,這也是必要的動力前提。自我有時會喪失自己的功能,並任由自己退回到早期的狀態,這表明它自己最初是源於本我。在邏輯上,這是由它與外部世界的聯繫的中斷和從感覺器官撤出它的精力貫注而造成的。下述可證實我們是正確的,即人一出生時,便出現一種返回已離棄的胎內生活的本能——睡眠的本能。睡眠就是試圖重返子宮。醒時的自我發揮著能動的作用,而這種作用會在睡眠中失去,因此,施加於潛意識本我的大部分抑制就變成多餘的了。從而,這些“反貫注”的撤除或減弱,允許此刻的本我具有某些無害的自由。

證明夢的形成有潛意識本我的參與的證據是大量的和確鑿的。(1)夢中的回憶比醒時的回憶要有多得多的內涵,夢所恢復的記憶是夢者已遺忘的,也是他醒時難以重現的。(2)夢無限制地運用語言符號,其意義絕大部分不為夢者所知,精神分析的經驗使我們能夠確定這些語言符號的意義,它們很可能源於言語發展的早期階段。(3)夢中的回憶常常重現夢者幼年的印象,我們可以明確地肯定,這些印象不僅被遺忘了,而且也由於壓抑變成了潛意識。這表明,夢給予了我們通常是必不可少的幫助,使我們在對神經症的分析治療期間,可以嘗試去重新建構夢者的早期生活。(4)此外,夢還顯露了這樣的材料,它不會是源於夢者的成年生活,又不會是源於他遺忘了的童年。我們只好把它看作是原始的遺產,它與生俱來,先於任何個人的經驗,而受祖先經驗的影響。在最早的人類神話和殘存的習俗中,我們會發現這一種系發生的材料的原型。因此,夢成了不容忽視的人類史前的原始資料。

夢對於增長我們的見識所具有的不可估量的價值在於,當潛意識材料進入自我時,它也一道帶來了活動方式。這意味著潛意識材料從中得到表達的前意識思想,就好像是本我的潛意識成分一樣會在夢的工作過程中得到操縱。就形成夢的另一方式來說,從潛意識本能衝動獲得加強的前意識思想會被降成潛意識狀態。只有這樣,我們才會瞭解制約著潛意識中事件變遷的規律,才會知曉與我們醒時的思想中所熟知的規則不同的方面。因此,夢的工作實質上是潛意識的活動假身於前意識思想過程的實例。打一個歷史的比方,入侵的征服者統治著被征服的國家,他們實施的裁決並非遵循被征服國家的司法制度,而是根據他們自己的司法制度。但明白無誤的事實是,夢的工作的結果是一種妥協。自我的組織還未癱瘓,它的影響體現在對潛意識材料加以偽裝,並體現在下述常常根本不起作用的嘗試中,即試圖賦予全部結果以一種勉強可為自我所接受的形式(文飾作用)。這就好比是戰敗的人表示要繼續抵抗。

制約著潛意識中事件變遷的法則以這種方式表現出來,是非常引人注目的,足可以解釋大部分對我們來說似乎是不可思議的夢。首先,存在著明顯的凝縮作用的傾向。這一傾向使我們醒時的思想中肯定會保持著分離的要素構成:新的統一體。其結果是,夢的顯意中的單一要素常常代表著夢的全部隱意,彷彿它是全部隱意的綜合性的隱喻。一般說來,與其來源的豐富內容相比,顯夢的範圍相當狹小。夢的工作的另一特性並非完全與前一特性無關,那就是精神強度2339(精力貫注)會很便利地從一個要素被移置到另一個要素。因此,在夢念中無關緊要的成分,常常會表現為顯夢中最為明顯並相應地最為重要的特性。反過來也是如此,夢念中的那些本質要素,在顯夢中僅被輕描淡寫的隱喻表現出來。此外,一般情況下,兩方面的要素都存在著沒什麼意義的特點,在進一步活動中完全可由夢的工作使一個替代另一個。不難想像,凝縮作用和移置作用的這些機制,大大增加了我們解釋夢和揭示夢的顯意和夢的隱意之間的聯繫的困難。根據存在著凝縮和移置這兩種傾向,精神分析的理論推測:在潛意識本我中,能量處於自由活動的狀態,與其他考慮相比,本我更重視釋放大量興奮的可能性。2340我們的理論就是運用這兩個特點來確定我們賦予本我的原始過程的特性。

研究夢的工作,還使我們瞭解了潛意識過程的其他許多值得注意的重要特徵。但在此我們只能提及幾個。支配性的邏輯規則在潛意識中不起作用,潛意識可稱為無邏輯的王國。具有相反目標的驅力同時存在於潛意識當中,沒有任何必要在它們之間進行調節。要麼,它們相互之間沒有什麼影響;要麼,如果有影響,那也不是決定性的,而產生的妥協也沒有意義,因為妥協容納的只是一些互不相容的細節。與此有關的事實是,對立面並不會被分離,它們被看作好像是同一的,因此,在夢的顯意中,任何元素都可以具有它的對立面的含義。某些語言學家發現,在大部分古代語言中,便具有很多與上述相同的地方,像“強—弱”、“明—暗”、“高—低”等對立面,最初都由相同的詞根所表達。直到對原始詞有了不同的修飾,區分了兩種對立的意義為止。這種原始的雙重意義似乎仍殘存於甚至是高度發達的語言中,像拉丁語所運用的詞彙“altus”(“高”和“低”)、“sacer”(“秘密”和“公開”)。

由於夢的顯意與其背後的隱意之間的聯繫十分複雜和模糊,提出下述疑問自然是無可非議的,即由一面推演出另一面是完全可能的嗎?依靠出現在顯夢中的符號的轉譯,我們必須進行的一切是否都不過是一種僥倖的猜測呢?可以回答說,在絕大多數情形中,問題能得到令人滿意的解決,但必須借助於夢者本人對顯意的元素提供的聯想。任何其他的程序都是隨意的,並且不可能得到確定的結果。而夢者的聯想卻會顯示出中介的環節,我們能夠用它們來填補顯意和隱意之間的空隙,並且我們可以借助它們複述夢的隱意並加以“解釋”。如果這種解釋工作(正與夢的工作相反的活動)有時不能達到完全的確定性,也是不足為奇的。

我們餘下的任務,就是對睡眠時的自我為什麼承擔夢的工作的任務做出動力學的解釋。幸運的是,這樣的解釋很容易做到。借助於潛意識,處於形成過程中的每一個夢都對自我提出要求——如果夢源於本我,那就是為了滿足本能;如果夢源於醒時的前意識活動的殘餘,那就是為了解決衝突、消除懷疑或形成意向。不過,睡眠時的自我集中於保持睡眠的願望,它感到夢的要求是一種干擾,並尋求解除這一干擾。自我通過看起來像是順從的活動,可以成功地做到:在無害於願望的滿足的情況下,滿足夢的要求,從而也就解除了這個要求。以滿足一個願望來替換夢的要求,這一直是夢的工作的基本功能。也許有必要以三個簡單的實例來證實這一點——一個是飢餓的夢,一個是尋方便的夢,一個是由性慾引起的夢。在睡眠時,做夢者對食物的需要會使自己感受到:他夢到一頓美餐,並繼續睡覺。當然,他可以做出選擇,或者是醒來吃點東西,或者繼續他的睡眠。他選擇了後者,並通過夢實現了飢餓需要的滿足——無論怎樣,這是暫時的,因為要是他的飢餓持續下去,他還是會醒來。再就是第二個例子。一位睡眠者必須按時醒來到醫院上班,但他卻一直睡了下去,並做了一個夢,夢到他已經在醫院裡了,——卻是作為一個無需起床的人。再有,夜夢中,一個慾望會變成與受禁止的性對象的享樂活動,如與睡眠者朋友的妻子。他做了一個性交的夢——的確,不是與這個人,而是與他實際上不感興趣的同名的某個人。或者,他對該慾望的抵抗,也可以表現為他的女主人公完全是匿名的。

很自然,每個案例都不是這麼簡單。特別是這樣的夢,即夢的來源與前日的遺留物無關,以及只是在睡眠狀態中才得到了無意識的強化。

要揭示出潛意識動機力量及其願望的滿足,常常是很艱難的任務。但我們可以假定,它始終是存在的。且不說大量的夢並沒有任何確定的情調,就是當回想起許多夢實際上都有令人苦惱的內容,乃至夢者會在焦慮中醒來,夢是願望的滿足這一命題就很容易引起大家的懷疑。焦慮的夢並不能用來支持反對精神分析的異議。不要忘記,夢永遠是衝突的產物,是一種調和的結構。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滿足潛意識本我的東西可以引起自我的焦慮。

當夢的工作在進行時,有時潛意識會成功地向前推進,有時自我會以更大的能量來保護自己。焦慮的夢大都是那些內容偽裝得最少的夢。如果潛意識對睡眠時的自我提出的要求太強烈,使自我無法自如地躲避它,那自我就會放棄睡眠的願望而醒過來。如果我們說夢永遠是一種依靠慾望的滿足來解除睡眠干擾的企圖,以至於夢成了睡眠的守護者,那麼我們就要考慮到各種經驗。這種企圖很可能會圓滿成功,它也可以失敗,這時夢者就會醒來,顯然,他正是被夢所喚醒的。因此,也有這樣的時候,當那個傑出的夥伴,即責任在於保護小鎮睡眠的守夜人沒有選擇的時候,他就必須拉響警報,喚醒沉睡的小鎮居民。

在結束討論時我要指出,我在釋夢問題上所花費的大量時間是值得的。經驗表明,我們在研究夢的工作中不斷瞭解到的,並使我們解釋了夢的形成的潛意識機制,也會幫助我們去理解神經症和精神病的令人困惑的症狀,我們的興趣也在於此。這種契合不能不激起我們的莫大希望。

第二部分 實踐任務

六、精神分析的技術

夢便是精神病(亦譯精神變態,psychosis),它具有精神病的全部荒謬、妄想和錯覺。一種短暫的、無疑是無害的、甚至具有益處的精神病,是以當事人的認可而開始,並以當事人的意志活動而終止。這仍然是一種精神病。

我們從中會認識到,即使像夢一樣深刻的精神生活的改變,也能夠得到消除並代之以正常的功能。那麼,希望可怕的精神生活的自發疾病也能接受我們的影響並得到治癒,這是不是太大膽了呢?

對於這樣的任務,我們已經掌握了許多初步的材料。根據我們的假設,自我的職責是,既要滿足它與現實、與本我和與超我的依賴性聯繫所引起的要求,同時還要維護自己的組織,保持自己的自主性。我們所討論的病理狀態的必要前提條件:只能是自我相對的或絕對的軟弱,以至無法實現自己的職能。對自我的最強烈的要求,大概是控制本我的本能衝動,而要做到這一點,就不得不保持大量消耗於反貫注的能量。但是超我提出的要求也可以變得非常強烈和嚴酷,致使自我可以陷入癱瘓,也就顧不上它的其他任務了。我們可以設想,在此時出現的經濟性的衝突中,本我和超我常常聯合起來反對受到緊逼的自我,而自我則試圖依賴於現實,以保持自己的正常狀態。如果本我和超我過於強大,它們就會成功地瓦解和改變自我的組織,使自我與現實的協調關係受到妨礙乃至終結。我們已由夢看到:一旦自我與外部世界的現實相分離,它就會在內部世界的影響下滑入精神變態。

我們的治療計劃就基於這些發現。自我為內部衝突所削弱,而我們又必須起用自己。這種情形好比一場內戰,局面取決於外來盟友的援助。精神分析醫生和患者的受到削弱的自我必須共同以外部現實世界為基地,聯合起來一致反對敵人,即本我的本能要求和超我的良心要求。我們訂立相互的契約。病態的自我答應我們盡量坦誠——即答應把自我覺知的一切材料交由我們處置,我們則向病人保證,聽憑病人處理和使用我們的經驗去解釋受潛意識影響的材料。我們的知識要用來彌補患者的無知,使他的自我重新控制他失控的精神生活。這一契約構成了精神分析的情境。

當我們按約行事,就立即會感到失望,這首先給了我們的過分自信一個打擊。如果患者的自我願意與我們合作,那麼,無論受到敵對力量多麼強硬的脅迫,它都必定保持著對現實要求的某些連貫的和某些片斷的理解。但是,不應該對精神病患者的自我抱有如此的期望。它不會遵守這種契約,實際上它幾乎不理會契約。它將很快拋開我們和我們提供的幫助,把我們當成不再有任何意義的外部世界的一部分。從而,我們發現,我們必須放棄這樣的想法,即嘗試把我們的治療計劃運用於精神病患者——放棄也許是永久的,也許只是暫時的,直到我們找到了另一個更好的適合於精神病患者的計劃。

不過,還有另一類病人,他們顯然特別類似於精神病患者——其絕大多數患有嚴重的神經症。他們的致病因素及其致病機制肯定是相同的,或者至少是非常相似的。然而,他們的自我表現出了更多的抵抗和受到了更少的瓦解。雖然許多患者患有疾病並產生功能缺陷,但他們仍能夠使自己應付現實生活。這些神經症患者會表示自己願意接受我們的幫助。我們將只對他們感興趣,並將瞭解我們能在多大程度上和能用什麼方法來“治癒”他們。

我們還要與神經症患者建立契約:一方開誠佈公,另一方勿施於人。這看上去好像我們只是要做一個並不信教而聆聽懺悔的神父。但還是有很大的不同,因為我們要從患者那裡聽取的,不僅僅是他所知道而對他人隱瞞了的事情,他還應該告訴我們他並不知道的東西。出於這一目的,我們要給患者對我們所指的坦誠做一個更加詳細的說明。我們要他保證遵守分析的基本規則,這個基本規則會使他此後的行為有利於我們。患者不僅應該告訴我們他想說和願意說的,像懺悔一樣得到解脫,而且他同樣應該告訴我們其他一切他自我觀察到的,出現在他的腦海中的事情,即使這些是他討厭說的,似乎對他是不重要的,或者實際沒有什麼意義的。如果患者在接受這種要求之後不再進行自我譴責,那他就將為我們提供大量的材料——思想、觀念和回憶——這些材料已受到潛意識的影響,常常是潛意識的直接派生物,從而使我們能夠推測到患者受到壓抑的潛意識材料,使我們能夠通過患者以信息來擴展他的自我對其潛意識的瞭解。

然而,這並不是患者的自我被動地和順從地把我們所需的材料提供給我們,並相信和接受我們對材料的解釋。還會發生許多別的事情,其中一些我們也許預見到了,另一些則往往出乎我們的意料。最值得注意的事情是,患者不滿足於把分析者看作實際上的幫助者和勸導者。此外,他還因他所遇到的麻煩以獲取報酬,並且他本人會滿足於那種向險峰攀登的嚮導角色。相反,患者把分析者看成是自己童年或過去的某一重要人物的再現或化身,結果把無疑用於原型的感情和反應轉移到了分析者身上。事實很快表明,移情作用是個意想不到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它是具有無法替代的價值的手段;另一方面,它又是重大危險的根源。移情是兩極化的:它既包含著對分析者的積極的(溫情的)態度,又包含著對分析者的消極的(敵對的)態度。分析者通常被患者當成自己的父親或母親。只要移情作用是積極的,它就會給我們以極好的對待。它會改變整個分析的情境,會把患者恢復健康、免除病症的理性目標置於一邊,取而代之的目標是取悅分析者,贏得分析者的讚揚和喜愛。這成了病人合作的真正動力,他的軟弱的自我變得堅強起來。在此影響下,患者會做到他平時做不到的事。他消除了病症,看上去已經康復——這僅僅是為了分析者。分析者本人也許羞於承認,他從事的是困難的任務,而沒有任何隨心所欲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