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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節


「是誰報的案呢?」我問。
所長朝遠處的人群中掃了一眼,指著一個年輕人,喊道:「胡黎苗,你來你來,給省廳領導說一下你發現和報案的經過。」
聽到「省廳」這兩個字,圍觀的人群頓時炸了鍋,大家突然議論紛紛,可能認為省公安廳都派人下來查案了,這一定是一起大案,和他們之前猜測的走火有所不符。
我尷尬地撓了撓頭,瞪了所長一眼,心想你的嗓門兒能不能不要這麼大?圍觀群眾一定還不知道,我們省廳法醫科其實就是一個基層單位啊。除了一些簡單、普通的命案以外,只要夠人手、能跑得過來,我們都得去出勘現場,為基層解決一些問題,也算是幫基層法醫搭把手、助把力。
胡黎苗跟著一個民警跨進警戒帶,朝我們走了過來。他長得賊眉鼠眼,一路上東張西望的。
「說說吧,是怎麼回事?」我站在胡黎苗的前面,遮住了他的視線,不讓他看見屍體,同時摘下沾染了血跡的手套。
胡黎苗縮著頭說:「是這樣的,昨天晚上我在我哥家打麻將,大概打到晚上十點多的時候,突然聽見『乓』的一聲,像是哪家在放炮一樣。哦,不,比放炮還要響。我們四個人就跑到屋外面看,也沒見到火光什麼的。」
「等等,你哥家住在哪裡?」我問。
胡黎苗和所長一起指向現場的東面,說:「東面三百米,就是我哥家了。」
「是這條大路的路邊嗎?」
胡黎苗點點頭。
「那你們看見什麼了沒有?」
「當時有月亮,我們看見一個人影在往西走。」胡黎苗說,「看背影好像是他。」說完,胡黎苗指了指地上胡奇的屍體。
我轉頭看向派出所所長求證。
所長點點頭,說:「這個口供我們都做了,幾個打麻將的人都印證了這一事實。」
「你確定只有一個人影?」我問。
胡黎苗堅定地點了點頭。
「就根據這個線索,我們基本確定死者是槍支走火打傷了自己。」所長說。
我擺擺手:「結論別下得太早,胡奇家住在哪裡?」
派出所所長往西邊指了指,說:「往西走一百米,過了警戒帶,左拐,再右拐,就到了。」
我順著所長的手指往西邊看了看,只能看得到拐彎處,拐過彎去,視線就被一個公共廁所擋住了。
「你們聽見槍聲後,大概多久出門的?」陳詩羽問。她問出了我想問的問題。
胡黎苗低頭想了想,說:「我們在後院,開了門,穿過院子,打開大門就出來了。我估計也就二十秒吧。」
我「哦」了一聲,說:「你接著說,剛才你說到看見一個人影。」
「啊,對。」胡黎苗清了清嗓子,「我們看見胡奇搖搖晃晃地往西走,也就是往他家走。因為胡奇這半蹶子就愛喝酒,喝多了喜歡出來瞎晃,所以我們也沒在意,都轉身回去繼續搓麻將了。這一搓就搓到天亮,我贏了三千多,嘿嘿。」
說完他感到不妥,偷偷瞥了一眼所長,見所長並沒有追究他們賭博的意思,接著說:「大清早,我就從我哥家往西走,順著這條路走到頭兒就是我家了。沒想到走到這裡的時候,就看見他躺在地上,一大攤血,嚇死我了。」
所長給胡黎苗使了個眼色,胡黎苗緊接著說:「不過這種人渣,死了最好。」
我反感地搖搖手,說:「人都死了,不用這麼惡毒,即便他道德敗壞,也有生存的權利。」
「那還有要問的嗎?」胡黎苗問。
「你哥家距離現場只有三百米,大半夜的,夜深人靜,你們就沒聽見什麼叫喊、廝打、搏鬥、求救的聲音?畢竟他不是當場死亡,而是走出十幾步才死的。」大寶問道。
這個問題確實很重要。
胡黎苗搖搖頭,說:「肯定沒有,肯定沒有。」
「他自己的槍走了火,加上喝多了,不一定會叫啊。」所長解釋道。
我聽所長說得也有道理,就沒多說話,重新戴上手套對屍體表面進行初步檢驗。
死者上身穿了一件長袖T恤,下身是一條休閒褲,休閒褲的右褲筒幾乎全部血染,而上衣並沒有黏附血跡。大寶伸手要去摸死者的褲子,被我制止了:「別動,你看,褲子上有個槍口印痕。」
槍口印痕是接觸射擊的特徵。接觸射擊是槍口和目標之間距離表述的一種。
對軍事器材感興趣的朋友都知道,槍支主要分為兩種:膛線槍和滑膛槍。
膛線槍是指槍膛裡有螺旋的膛線,這樣子彈在發射出去的時候,會發生旋轉,從而加強子彈的拋射距離、精度和殺傷力。這樣的槍支如果接觸射擊,會在皮膚上留下槍口印痕;如果在小於一米的距離內射擊(近距離射擊),由於彈頭高速旋轉進入皮膚,會在皮膚上留下挫傷輪、擦拭輪、煙暈和火藥顆粒灼傷;如果在大於一米的距離內射擊(遠距離射擊),會在皮膚上留下帶有擦傷圈和污垢環的彈孔,看不到煙暈和火藥顆粒灼傷。
但是,膛線槍有著較高的製作工藝要求,所以,在民間的自製槍種類中,還是以滑膛槍為主流。滑膛槍又叫作霰彈槍,槍支配用一定規格口徑的子彈,子彈內填滿火藥和彈丸,在觸動扳機後,彈丸呈錐形發射。所以,判斷滑膛槍的射擊距離,主要是看子彈在體表分佈的面積。如果只是一個大的射入口,說明距離較近;如果是一片小孔狀的射入口,則說明距離較遠。滑膛槍的射程有限,通常是在近距離射擊時具有較大的殺傷力。當然,和膛線槍一樣,滑膛槍接觸射擊,也會在皮膚上留下槍口印痕。
「槍口印痕有什麼稀奇古怪的,林濤來拍個照。」大寶白了我一眼,「接觸射擊比較多見的是走火或者自殺,這就印證了所長的話。」
林濤在現場的一旁拿著民警從死者家裡提取的材料,和現場提取的已經用塑料薄膜保護起來的槍支進行了比對,認為是同一種材料。也就是說,這支槍應該是死者自己製作的。
林濤走過來和我們說了一下他的比對結果,但是這個結果是從工具材料上推斷出來的。如果要進一步確證整體分離的話,還需要相關實驗室的檢驗。
林濤拍完照,從痕跡檢驗專業的角度觀察了一會兒槍口印痕以及現場槍支的槍口,微微一笑,說:「不過,從槍口印痕看,致傷的槍支,就是現場的這一支槍。」

第三章

確實,這不需要專業人員也可以判斷出來。槍口因為製作粗糙,壓成了橢圓形,而死者褲子上的槍口印痕也呈現出橢圓形,直徑和槍口完全一致。
看完槍口印痕,我和大寶合力把屍體的褲子小心翼翼地脫了下來,放進物證袋裡保存。褲子一脫下來,就看見死者膝蓋上方有一個橢圓形的、黑洞洞的創口。創口周圍發黑,是火藥的灼傷。屍體體位發生一點兒變化,就有鮮血從這個黑洞洞的創口裡流淌出來。
「打中腿了。」我說。說完,皺起眉頭開始思考。
「喲,我知道你們法醫學上有一種說法叫什麼彈後空腔效應。」陳詩羽說,「但沒想到彈後空腔效應這麼厲害啊,打中腿都能打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