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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沉溺快樂與追求偉大

一、快感,生存的手段

快感和痛感一樣,是生存的工具和手段。快感是獎勵系統,痛感是懲罰系統,二者一同將我們的行為吸引和驅趕到與環境相適應的軌道上。它們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痛感是消除不掉的,沒有了它生命將面臨災難。它們又是多則無益、過猶不及的,所以自然選擇沒有給我們多多益善的快感,它給我們的只是一件恰如其分的工具。多了會怎麼樣呢?

當代生物學家做過這樣一個實驗,被以後的學者不斷引用:將電極放在三隻老鼠的下腦丘,老鼠面前放置三個槓桿,壓第一個槓桿釋放食物,壓第二個釋放飲料,壓第三個釋放迅速而短暫的快感,老鼠很快分辨出三個槓桿並只選擇第三個,直到餓死(布蘭德,1995:350)。這實驗告訴我們,一味沉溺快樂的追求將帶來滅頂之災。讀者可能會說,這實驗不恰恰說明動物的行為完全是追求快樂嗎?不錯。但是首先要說這是人為製造的環境,在此環境中它因追求快樂而死亡,如果這種環境持續下去,只有當一隻不一味追求快樂的老鼠出現時,才會走出死亡開始繁衍,其後代秉承父輩的基因,也將是不一味追求快樂的老鼠。其次,我們之所以看不到被自然環境中的誘惑吸引、一味追求快樂致死的動物,很可能正是因為它們早就被淘汰了。換句話說,經自然選擇存活下來的動物都不是一味追求快樂的。人工環境下的誘惑更強,它們尚未經受這種環境下的篩選。

當代神經學家喬治·科布從另一角度闡述,過多的、沒有限度的快樂,對生存有害無益:「快樂是一個指導我們行為的獎勵系統。但是,快樂必須有內在的限度。假如一個動物過於沉浸在吃的快樂中,它有可能成為下一個掠食者的獵物。快樂必須足夠短暫,以使我們可以將注意力集中到下一項任務上。大腦通過兩種方式將快樂加以限制,……進化使得人不可能有永久的快樂——太多的快樂只會使我們無法專注於基本的生存。」(佚名文章,2003)性慾當然是同樣的,長時間做愛忘乎所以,極易成為天敵的獵物。所以當代的人類希望自己有更長時間的做愛能力,但是自然選擇沒有給我們留下這樣的遺產,因為這樣的品性已在原始時代及其之前的嚴酷歲月中被淘汰乾淨。

尼斯和喬治·威廉斯說:「自然選擇沒有使人快樂的意圖,而我們基因的遠期利益常常是要由一些不愉快的經歷來保護的。」(尼斯,威廉斯,1994:87)羅伯特·賴特的批判更是直接指向「快樂是生活的最終目的」,他說:「博弈論家設法使我們對人類行為的研究變得簡潔,設想了『愉快』、『幸福』、『功利性』來概括人們在生活中追求的東西,但因此付出了代價。進化心理學可以指出這種錯誤,人類不是計算工具,而是動物,他們不僅受理智還受其他因素的指引,長久的幸福不可能被設計去追求。」(賴特,1994:175)

二、從手段到目的

出於對社會變遷的特定理解,當代經濟學家重彈邊沁的老調:生活的目的是追求快樂,人的行為都是追求快樂。生物學家的反駁是,自然選擇沒有使人快樂的「意圖」,進化而來的我們的身體不是一味追求快樂的部件,但是二者中間其實有一道鴻溝。人類是有意識,有動機,有意圖的。而人類的前身,在漫長的歲月中經歷自然選擇的動物是沒有動機和意圖的。自然選擇的機制同樣是沒有意圖的。達爾文和其繼承者早就將目的和意圖從進化論中抹掉了。他們偶爾說出「意圖」的字眼,不過是一種生動的修辭,前人給我們留下的就是這樣一份經歷了漫長的有神論時代的語言遺產。他們並不是真的以為自然選擇的對象和過程懷有「意圖」。如前所述,快感是一種工具,或者說是一種基因決定了的行為策略。無數行為策略參與到一場競爭之中,能留下更多後代的行為策略可以勝出,因為後代繼承了這一行為策略。這一切演化,都是在無意圖——無論是被選對像還是篩選過程——中完成的。生物學家只是告訴我們,在自然選擇的過程中,快樂不佔據重要的地位。

但是在靈長目動物中已見端倪,在人類這裡則完成了動物進化史上的一次里程碑:人類有了發達的神經系統和意識系統,有了意圖,有了目的,有了主觀上刻意的追求,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快感的沉溺和快樂的追求。在非靈長目動物那裡,幾乎完全看不到對食性慾望的沉溺。它們的食性活動統統是「快餐式」的,瞬間完成。交配甚至被限定在了發情期,時間上決不溢出既定的軌道。動物進餐時投入多少情感尚不得而知,但是我們已經知道下述事實。它們捕食是節制的,夠吃就完,決不濫殺。動物學家從進化論上猜測其原因:「首先是因為任何動物都沒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食物來源,如果一個掠食動物見了獵物就要追殺,那麼用不了多久它就要鬧饑荒。……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它要節省體內的熱量。……最後一點也很重要,……不顧一切地追逐,捕捉到獵物的可能性不但不會增加,反而減少,因為這樣一來負責跟蹤行為的大腦回路就會出現斷路。」(葛蘭汀,約翰遜,2005:140)掠食動物在與同物種成員發生衝突時會憤怒,而在捕捉獵物時異常冷靜,不牽動任何情感。(葛蘭汀,約翰遜,2005:132—137)極可能,它們不沉溺於食物。對倭黑猩猩的考察則證明了它們極大地沉溺於性活動。(瓦爾,2005)人類在食性兩個方面都有了大大超越動物的追求和沉溺。動物的世界中沒有目的。因為人類有了意識,當他發覺原本幫助他生存的某種手段具有格外的意趣,就可能成為他追求的目的。食性因其快感,以及其他的快感譜系,成了很多人追求的目標,行為的目的。當然將生存中的手段轉化成目的,在人類這裡當不限於快感。

意識到了快感,是否意味著動物短暫的快感在人類這裡就將極大地展開,成為生活中最主要的內容?快感成為人類行為目的中的選項,是否意味著它是唯一的選項?快感成為人類的一種追求,能不能說人類生活的目的就是追求快樂?這才是當下的分歧。

靈長目動物和人類之所以更多地沉溺於性,在於它們對快感有明確的意識,以及它們擁有更多的餘力,不至於在這一追求中丟失或減少了生存的機會。但是,人類的意識和智力,以及建立在其基礎上的能力還在增長,他繼承到的有限的司職食性的器官無法與他的綜合創造力同步。他的身體已經應付不了他創造的豐裕的美食。他的性器官的局限其實與食慾相彷彿。說人類行為的目的就是追求快樂,是否曲解了人性,矮化了人類?

三、快樂哲學批判

講到快樂哲學,自然離不開快樂哲學祖師爺邊沁的思想。我曾經和主張人的一切行動都是追求快樂的經濟學家黃有光辯論,我說邊沁的「快樂清單」是有矛盾的。他的回答是:他不知道也不管邊沁的思想,捍衛自己的命題就可以了。我驚訝他的無知和褊狹:不站在前人肩上,能夠建立偉大的學術思想嗎?我不認為邊沁在哲學史上是屬於深刻類型的思想家,但還是要比當代信奉「人的行為都是追求快樂」的經濟學家深刻。所以我的批判還是要指向邊沁。他曾經給出了一個「簡單快樂清單」,一共十四種快樂(Bentham,1970:42—45)。隨便一看就會發現,其中的內容是有衝突的。比如說,有「感觀的快樂」,有「財富的快樂」,但是還有「行善的快樂」、「聲譽的快樂」。感觀的快樂、財富的快樂很好理解。而追求聲譽,比如一個戰士的榮譽,為了這個榮譽有時要犧牲感觀的快樂,乃至生命;而行善有時要犧牲個人的物質享受。如果說前面的是快樂,就不能說後面的也是快樂。因為這兩者在很多時候是衝突的。要麼是這個快樂哲學忽視了人生的豐富和複雜,要麼是把豐富和複雜的生活給簡化了。把不同品質的東西放在一個籃子裡,貼上一個標籤——快樂,無助於深入的分析。中世紀哲學家奧卡姆提出的思想的簡潔之美,幾乎成為以後所有思想者的追求,即努力將自己龐大的思想體系建立在一個支點——一個簡潔單一的命題上。思想者的這種追求之所以難乎其難,就在於不可以曲解極其複雜的世界和人生,如此獲得的美妙的命題是沒有意義的。其實,邊沁的思想也並不簡潔。他沒有完成「萬流歸一」。他用14種快樂來補充他所強調的人類的單一追求——快樂,即「1—14—人類的千百行為」。這簡潔的「1」其實是虛假的,只是「1—14」中的前項。還不如用三種追求,取而代之呢——這正是我的思想路徑。(鄭也夫,2007)

粗通哲學史的人(筆者也屬於這一群體)都知道,邊沁與穆勒父子都不是倡導感官和物質享樂的人,他們都是很高尚的人。但是我以為,正是因為其「快樂」中的矛盾,企圖以「快樂」包容「無限」的失敗,導致他們的「快樂」的含義很少被人們接受。換句話說,邊沁等人提出的是「大快樂」的觀念,但是儘管他們的哲學問世已經二百年,即使不是大多數人也是相當數量的人,在談到「快樂」的時候,使用的是狹義的「快樂」的含義,至少不包括邊沁所說的「行善」、「聲譽」。我們自下而上舉例說明。「享樂主義」無疑是個大眾詞彙。享樂就是享受快樂,其詞義本身絕對沒有收縮為「享受感官快樂」。但是當大眾們說到「享樂主義」的時候,包含了邊沁快樂中的「行善」和為「聲譽」奮鬥了嗎?絕對沒有。再看政治精英。法國一位政治家(好像是蓬皮杜)說過一句膾炙人口的話:只有傻瓜才追求快樂。這快樂裡面包括「聲譽」和「行善」嗎?不可能。再看科學家。我們前面說過的生物學家認為「自然選擇沒有造就人類和動物追求快樂」中的「快樂」也顯然是「小快樂」,如果是「大快樂」他們的論證很難完成。最後看哲學家,也就是邊沁的同人。正是哲學家將邊沁和穆勒的快樂哲學稱為「功利主義哲學」。不錯,這功利當然不限於個人功利。但是功利顯然更容易和「小快樂」而非「聲譽」、「行善」結合。綜上所述,邊沁等人企圖將很多東西注入到快樂之中,以維持他的快樂哲學的解釋力。但是大家不認賬,還是從狹義上理解快樂。因為一個字眼包括了一切,就等於什麼也沒說。

四、由「勸賭不勸嫖」析兩種本能

如前所述,感官的快樂和「聲譽」、「行善」不可以放在同一個貼著「快樂」標籤的籃子裡,因為它們是截然不同的東西。追求聲譽與行善,往往要犧牲個人的感官快樂。邊沁的快樂清單中還有一項「財富的快樂」。其實享受財富的行為,即所謂花錢,和爭取做個億萬富翁的努力,也是截然不同的行為。後者其實不是享樂,而是要付出艱辛的努力,犧牲一些個人的享樂的。單純追求感官享樂,大可不必為自己立下「億萬富翁」的鵠的。聲譽與行善的行為本質上是什麼樣的心理傾向,在追求什麼?是英雄情結,在追求偉大。做英雄,追求偉大,豈能沒有付出和代價,當然要犧牲諸多個人的享樂。一位偉人說過:「只有傻瓜才追求快樂」,其實就是在表達他追求偉大的英雄志向,他這樣的人是不以快樂為目標的,甚至常常要犧牲快樂。

感官享樂和英雄情結,是每個人在不同程度上都具有的內心傾向。這一矛盾,或曰悖論,不可能是邊沁獨有的,他邏輯上的矛盾不過是社會生活中現實矛盾的集中體現。毫無疑問,社會生活中人們的諸多努力和勞作是為了減少和消除一些苦難——災荒、疾病,是為了滿足人們的一些需求——溫飽、居住、交通、醫療,等等。而與此同時,師長們對於少年人的教誨仍不絕於耳:要有吃苦精神,不要安於享樂,艱難困苦,玉汝於成,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等等。不僅少年,凡肯於思考的人都會發現這一悖論。一方面,我們在消除苦難,在為下一代人建設一個更幸福的社會;另一方面,我們堅持教導他們,不吃苦就難於成才。這不是一個出色的悖論嗎?消減苦難的過程就是消減人才,提升人才的方式就是提升苦難。

邊沁的學說和社會生活中並行的兩種行動,都時時在提醒著一個肯于思索的人:我們玩的是一僕二主的遊戲,我們身體中並存著兩種本能:追求個人的舒適,追求偉大。它們在本質上是不同的,但在以往的時代中並非時時衝突。它們的差異和衝突,越是走進現當代社會,越是不斷展開。

狩獵的直接目的是為了最基本的需求,填飽肚子。而與此同時狩獵也是一條實現英雄情結的道路。特別是當合作捕獵大動物的時候。那個時代中,沒有一點英雄氣概,連溫飽都休想解決。在叢林和荒野中立身當然地需要一種英雄氣概。它在相當程度上是與實現基本需求合一的。但是在而後十餘萬年的文明歷程中,曲折艱辛的謀生之路日益轉化成舉手可達的捷徑。讓全體部落成員共享一餐肉食曾經是部落中的數一數二的勇士才能完成的壯舉,而今的都市中方圓一公里內必有涮肉館供您大快朵頤。在黑猩猩和原始人的團體裡,最好的女子或雌性是屬於群體中的最強的男子或雄性的,甚至要經歷一場強者間的角逐。而現在,我們有了比食慾和性慾更愜意的感官享受:毒品和藥物。明天將通過電流刺激腦神經來追求快感。它們的共性是捷徑,直奔主題,將過程和過程中的英雄行為掃蕩出局。有人說,只追求舒適,圈裡的肥豬溫飽齊備,人類要向它們看齊?矮化人類的根本之處,在於忽視了人類的一種本能,英雄情結。它不是涮肉館、毒品和電流所能實現的。

我們認為,儘管文化可以滋養英雄情結,但就其原初的性質而言,英雄情結是一種本能。這一本能的原初形式是什麼?是性炫耀。在雄孔雀那裡是絢麗修長的尾巴,在雄性偶蹄類那裡是碩大誇張的雙角。人類則有所不同,人類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他的種內的軍備競賽不是在身體上展開,而是在大腦中的智力和精神所驅動和策劃的行動上。能獲得更多女性的男子沒有固定的特徵,諸如身材更高,體重更大,乃至力量更強,而是在成就上,在超越常人的智謀和勇氣上。更成功的獵人可以成為部落的首領,佔有更多、更好的女人。性的慾望,是英雄情結這一「多級火箭」的初動力。更準確地說,英雄情結的最初目標是性,以後便昇華了,大大地超越了性。人類與動物有諸多差別。這無疑是重大差別之一。動物的行動能力和其食性的需求是匹配的,它們的全部行動在侍奉著食性兩大主題,食性之外的漫長時間就是休息。它的能力沒有大大地超越獲取食性。人類潛力的極大開發,使得人類的英雄情結所驅動的行為譜系大大地超越了性。英雄意味著超常,最初的超常追求是性。而後,潛力的不斷開發與野心的不斷提升相輔相成,超常的追求一發不止,成為獨立的、不單獨侍奉一個目標的追求。人類的性慾與性能力要求無法與他的野心和擴展了的能力同步提升,前者無力壟斷和禁錮後者。市井有句老話「勸賭不勸嫖」,在認識人性上意味深長。為什麼「勸賭不勸嫖」?一方面,人的性慾的有限,決定了他多餘的精力和財力不會盡數投入嫖娼;另一方面,人類在賭博上的慾望沒有身體上的限定,是無底洞。這是一種虛擬的英雄行為。虛擬在何處?在下注。沒有風險的行為不是英雄的行為,長此以往意味著生命不能承受之輕。英雄的行為是沉重的,因為他要下注,還因為很多人不敢下注,在古代的社會中通常是以身家性命作注。我們繼承到祖先的身體和英雄情結,現實生活的劇變使很多人不堪忍受生命不能承受之輕。賭博其實和毒品一樣,都是捷徑,都是直奔主題,即撥弄神經之琴弦。但二者指向的琴弦不同。賭博指向的是強刺激,虛擬的是英雄行徑中心理上的大起大落。賭博當然不是我們想要提倡的。我們只是由此說明,人類有這樣一種本能。在追求不尋常中他不惜吃苦,不避吃苦。

放棄尋常快樂的英雄情結開創了人類的文明。賭博只是這種心理需求上的小小的短路。

自找苦吃與英雄情結有著不解之緣。英雄永遠是少數人。儘管英雄是少數人,英雄情結是多數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的。也就是說,人們在一定的心理狀態下都會自找苦吃。但是這裡「自找」是關鍵。宣揚吃苦精神,鼓勵勞工們吃苦,迫使勞工們吃苦,則很有可能是統治者的宣傳手段和管理伎倆。如此情境下的吃苦與英雄風馬牛不相及。作為知青的一代,我們吃過很多苦,但遠離英雄,近乎奴隸。過後我輩中頗多人士將吃苦、英雄、自我三位一體,這種變態的自戀為理解吃苦布下了又一謎團。

五、快感、快樂與幸福

相比之下,快感比較容易定義。因為快感比較好分解,且每一種快感分別和某一感官相關聯。快樂和幸福則很難定義。有些研究快樂的學者甚至開宗明義:不下定義。他們說,不下定義大家也大概知道在討論什麼,而定義實在不好下。快樂與幸福的定義所以難下,很可能是因為僅就身心狀態而言,關聯的不是一個神經回路,而是多個神經回路的不同組合方式,並且不僅是神經回路,還有血液、內分泌等多重因素。

我自己比較確定的有限看法是,快感和幸福是完全不同的東西,二者間的一項最外在的區別是時間。快感是短促的。如前所述,進化沒有給我們長久的快感。而幸福是一種持續的狀態。在探討語源和語義的時候,漢語的方塊字往往優於拼音文字。但是「幸福」是個例外。幸福的主要內涵甚至不應該是幸運。英語「幸福」的構詞卻妙不可言:well being。直譯是「好的生存狀態」。Being的一個意思是「存在」,西方的一個哲學流派被我們譯為「存在主義哲學」,我以為譯成「生存哲學」更反映其主旨。我覺得幸福就是一種好的、持續的生存狀態。心理學家達馬西奧告訴我們,人類有三種情緒:原始的情緒——愉快、悲傷、恐懼、憤怒、驚奇、厭惡;次級情緒或曰社會情緒——困窘、嫉妒、內疚、驕傲;背景情緒——幸福感或不舒服,平靜或緊張。(達馬西奧,1999:41)他在前些年為我們解釋背景情緒:「我們一生中體驗到的大多是這種背景感受(註:幾年以後他改稱『背景情緒』),而非情緒(註:即原始情緒和次級情緒),……當某些背景感受持續數小時至數天,並且不隨思想內容的變化而悄然變化時,這些背景感受就可能成為某種心情。」(達馬西奧,1994:121)我不認為「存在狀態」或「背景情緒」可以構成幸福的定義,因為我無力分析哪一種狀態和背景才是幸福。我只是感覺到,幸福是那個層次上的東西。我只能舉例說明某些狀態是好的狀態,卻無力做出概括,為之定義。

很多傑出的宗教信仰者的生存狀態就是很好的狀態。但是其一,在一個高度世俗化的世界上,信仰幾乎是高不可攀的東西。其二,信仰者並不能壟斷身心的好狀態。還是從世俗的角度分析更現實,且容易進入。在探討幸福中,我受益很大的一本書是契克森米哈賴(M.Csikszentmihalyi)的著作。下面就是我消化後對作者思想的闡述。

我們都有過坐在火車站候車室的經歷,萬頭攢動,煩死人了。若是夥伴多,很可能會拿出紙牌玩起來。牌局幫助我們屏蔽了外界的嘈雜,於嘈雜擾攘中建立了內心的秩序。我們生活的時空其實就是一個更大的火車站候車室。諸多的瑣事會不斷進入我們頭腦,為自己的內心建立秩序是極其緊要的事情。建立的方式形形色色。吳冠中先生說,他當年外出寫生的時候,不敢多吃多喝,怕沒地方解手,畫上整整一天,中途不吃不喝不拉不撒,居然蠻好,什麼事沒有,很舒暢。我以為那就是所謂「氣功態」。王小波說,「文革」後的十年中,他沒有陳景潤那樣幸運能沉浸在哥德巴赫猜想中,如果進入其中解不出題目是肯定的,但也一定活得很充實。外科大夫的手術狀態最緊張,也最靜謐,沒有其他念頭。這樣的工作從事過就很難離開,不是因為報償,而是因為工作本身將當事者帶入的狀態,即內在的「獎賞」。詩人作詩也是一種可以屏蔽外界的活動。我認識一位年輕詩人,他說上了賊船就下不來。他中學時開始寫詩,上課鈴一響他就進入狀態,一整堂課老師的一句話也沒聽見,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詩詞構想中。我以為,攀巖的狀態是此種狀態的極致,身心乾淨,沒有一個多餘的動作,沒有一絲多餘的念頭,身心聚焦在岩石上。旁觀者不堪其苦,而那純淨的狀態會不斷將當事者重新拉到攀巖中來。這種工作的性質與道德無關。我讀過一本克格勃的書,說有一位克格勃官員每天工作16個鐘頭,樂此不疲,他的全部興趣就是設計陰謀。

上述種種活動中的本質特徵被契克森米哈賴概括為「Flow」,可以譯為「心流」。它具有以下要素。一、一種富於挑戰性的工作,有深度,要靠相當的技巧投入其中。膚淺的、低技巧的活動即使吸引了一個人,也只是短時期。不停地轉換目標以排遣無聊恰恰是精神無序的狀態。唯有深度的遊戲可以令參與者體驗「成長的樂趣」。二、目的不假外求,為寫詩而寫詩,為攀巖而攀巖,為藝術而藝術。其樂趣不是外在的獎賞,不是活動的結果,而是內在的獎勵,即活動本身。三、行為與反饋相互作用,形成秩序。在其秩序中,當事人全神貫注,無雜念,達到忘我的狀態。(契克森米哈賴,1990:3章)進入心流的人多是廣義的遊戲人,而不是功利人。狹義的遊戲就是琴棋戲曲、體操球類。廣義的遊戲則可以囊括一切工作,只要那工作者不是為著結果,而是為著過程中的樂趣。與遊戲人相比,功利人的雜念太多,妨礙他全身心投入遊戲,因此形不成「心流」,達不到最好的狀態。比如運動員打球,最好的狀態是只想著球,跟著它的邏輯走,不計輸贏。一想輸贏,心就不專一了,就離軌了,反倒容易輸球,而且精神的狀態也壞了。

心流是一種極佳的狀態。最直觀地看,剔出了雜念,屏蔽了嘈雜的俗世,內心獲得了秩序。一般人以為,這種狀態的消耗很大。例如,陳景潤解數學題是艱深的腦力勞動,消耗能不大嗎?但科學實驗證明,這種狀態反倒比頭腦陷入無序的狀態更省能,即頭腦陷入無序的狀態才是最消耗的。(契克森米哈賴,1990:130)這一實驗在更深的層次上幫助我們理解,為什麼這狀態是令人愜意的。

進入這樣一種追求內心樂趣的狀態是不是需要苛刻的條件,需要雄厚的物質基礎呢?完全不是這樣。人類學家發現,置身在最惡劣的生存狀態下的愛斯基摩人也仍然保有,並常常從事他們熱衷的遊戲。不是艱苦的環境能阻擋人們追求內心的秩序。相反,當一些因素成為制度力量,成為社會風尚的時候,可以阻擋我們的內心追求。比如金錢。它使得我們過於重視外在的指標:產量、收入、GDP增長,輕視內在指標:心情、樂趣、flow。而後者才是更要緊的指標。為什麼內心秩序的建立不依賴過多的條件?因為精神上的樂趣需要的物質很少。相反,消耗大量物質的活動所需專注少,過後留戀少。

綜上所述,幸福不是某種物質,不是某種目標,它是從事某一活動的副產品,是因專注於這一活動過程而獲得的狀態。心流是個例證,它是一種幸福(我們不敢說它是唯一的幸福狀態),而它是從事我們所熱愛的、富於挑戰性的活動的副產品。其後面的原因在於,進化決定快感不能太長,而好的狀態可以悠長。如果工作需要長時間的投入,比如狩獵,如果人們投入其中不能獲得良好的感覺,將不能堅持,那活動將失敗,或難以持續。而進化的結果,顯然是將良好的心情與非受迫性活動中的良好狀態結合到了一起。它是悠長的,而食性之快感是速生速滅的,兩種行為特徵合二而一,構成了一種生存優勢。

在傳統社會中,宗教或某種理想主義,都曾經是可以攏住人類身心的東西。但是在現代社會中,歸宿變得個性化。每個人要去尋找能攏住自己身心的東西。對幸運的人來說,工作就是樂趣所在。但對更多的人,工作是謀生的手段,是被動的、不得不做的事情。他們必須在工作之餘尋找某項持久的興趣。興趣幫助我們熱愛生活,幫助我們以相當的強度面對和融入生活中的一些主題。